(公告文号:QZRZTK-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原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山东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济宁市政府及曲阜市政府相关文件,现以网上挂牌方式在曲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出让“曲阜八宝山采石厂治理项目及周边区域”水泥用灰岩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曲阜分中心
场所:济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曲阜八宝山采石厂治理项目及周边区域水泥用灰岩探矿权
勘查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地理位置:曲阜市八宝山东
面积:0.489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117.0879903 |
35.6111609 |
2 |
117.0879691 |
35.6105436 |
3 |
117.0888232 |
35.6094812 |
4 |
117.0911264 |
35.6093144 |
5 |
117.0910239 |
35.6084298 |
6 |
117.0914555 |
35.6080295 |
7 |
117.0922078 |
35.607886 |
8 |
117.0927183 |
35.6078798 |
9 |
117.09255 |
35.6099382 |
10 |
117.0954088 |
35.6098992 |
11 |
117.0953773 |
35.6092466 |
12 |
117.0932084 |
35.6077707 |
13 |
117.0932741 |
35.6066845 |
14 |
117.0939146 |
35.606807 |
15 |
117.0943423 |
35.607965 |
16 |
117.0980105 |
35.6081206 |
17 |
117.098032 |
35.6075151 |
18 |
117.0968772 |
35.6074719 |
19 |
117.0970389 |
35.6047312 |
20 |
117.0929374 |
35.6037707 |
21 |
117.0900726 |
35.6029067 |
22 |
117.0900564 |
35.6052694 |
23 |
117.0908236 |
35.6072909 |
24 |
117.0899023 |
35.6076758 |
25 |
117.0886146 |
35.6058689 |
26 |
117.0866777 |
35.6080673 |
27 |
117.0850932 |
35.6090481 |
28 |
117.0841008 |
35.609483 |
29 |
117.0860798 |
35.6113278 |
30 |
0 |
0 |
勘查工作程度:无
勘查投入要求:(一)竞得人需编制地质勘查实施方案,报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后方可施工。(二)竞得人要按照国家、省级绿色勘查标准进行勘查。 (三)竞得人提交该宗探矿权地质勘查程度详查及以上的地质勘查报告,可以申请探矿权保留;如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原因,竞得人提交能够说明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可以继续延长保留期。(四)竞得人须书面承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该矿权,一旦探矿权依法转采矿权后必须保证矿产品不得按照建筑石料产品出售,应仅限于符合鲁动能【2021】3号、鲁工信原【2021】134号等文件要求规模的在本市拟建的普通水泥熟料生产线自用,并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建设批复文件。 (五)竞得人在探矿权转采矿权时需对开采标高进行专家论证,并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确定。开采标高要满足今后采矿后能够达到人工生态修复治理和自然景观和谐搭配。开采标高一经确定,不得再向深部调整。(六)竞得人提交该宗探矿权地质勘查程度详查及以上的地质勘查报告,并经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后方可办理转采手续; (七)本探矿权出让收益以“空白地出让金+预期出让收益(探转采时征收)”方式征收。 (八)在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后,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空白地出让金;探转采时按照矿业权市场出让收益基准价标准、年开采量、发证年限计算确定应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15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受让条件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盈利法人或非盈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本探矿权出让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买。(二)在以往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履约或拖欠矿业权价款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严重失信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的企业不得参与。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30日
网上地址:济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218.59.158.87:8089/GTJY_J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挂牌出让文件从网上下载获取,(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济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218.59.158.87:8089/GTJY_JN/),选择拟竞买探矿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该探矿权相关资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1月26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应提供单位账户不低于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的纸质银行保函,保函经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后方可有竞买资格。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通过济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http://ggzy.jining.gov.cn,以下简称网挂使用权系统)进行。按规定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并按要求提供保函的竞买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本探矿权竞买。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无继续竞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挂牌期限截止仍有竞买人继续竞价的,则转入限时竞价,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在网上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竞买人一旦提交网上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探矿权现状无异议,对挂牌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愿意受其约束;若网上提交申请前未实地踏勘的,竞买人不得以不清楚探矿权现状或该探矿权存在瑕疵为由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需对自己在挂牌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经济后果及法律责任。(三)矿产资源勘查存在不可预测因素,有一定技术风险、安全风险和市场风险,应谨慎投资。出让人对探矿权所作的描述、评价、介绍或提供的资料可能与实际有差异,竞买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探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1.在勘查许可证载明的区块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不能找到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2.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对探矿权造成不利影响; 3.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勘查资料存在瑕疵;4.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境保护、产业政策等要求,对特定探矿手段、选矿方法的限制或不能转为采矿权的; 5.不可抗力的影响。(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属高风险投资,存在不能预见的地质、技术、环境、政策及外部实施条件变化等风险,部分有资源储量报告的矿业权因地质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和成矿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地质资源(储)量与矿区实际可能存在一定出入,竞买人必须自行评估与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并自行办理勘查、开采工作可能需要的用地、环保、安全等手续,谨慎决策。(五)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探矿权挂牌出让风险,应自行前往实地踏勘(现场踏勘费用自理),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咨询电话:15265748927。(六)竞买人自行承担由于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的产业、环保规划调整等相关政策原因,探矿权出让必须终止或者探矿权不能转为采矿权的风险; (七)竞买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该矿权,所得矿产品应仅限于符合鲁动能【2021】3号、鲁工信原【2021】134号等文件要求规模的在本市拟建的普通水泥熟料生产线自用,不得按照建筑石料产品出售。 (八)竞得人在探矿权转采矿权时需对开采标高进行专家论证,并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确定。开采标高要满足今后采矿后能够达到人工生态修复治理和自然景观和谐搭配。开采标高一经确定,不得再向深部调整。(九)本探矿权范围内,可能存在有基本农田及建设项目,竞得人进行的勘查活动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和改变基本农田现状,不能对已有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探矿权出让范围如有零星区域涉及基本农田或在生态红线范围之内或地表生态完美,竞得方不得进行地质勘查,勘查范围需扣除该范围,所缴纳出让收益不退还。(十)在该探矿权范围内有某企业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及规划许可证, 需竞得人自行解决用地等相关事宜。 (十一)竞得人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勘查、开发,符合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十二)竞买申请人自行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勘查作业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因勘查施工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被毁坏,按照曲阜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其它附着物补偿以协商协议为准。(十三)竞买申请人需承担经勘查出让区范围内未取得明显勘查成果,不能转入进一步勘查或开采的风险。 (十四)公开出让估算的资源量/储量范围外新增的资源量/储量需要补缴矿业权出让收益。 (十五)探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竞得人依法应当缴纳的探矿权使用费(占用费)和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十六)若探矿权范围与建设项目用地范围重叠,不得在建设项目范围内布置可能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的勘查工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七)竞得人领取了勘查许可证获得探矿权后,在勘查、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勘查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十八)非因出让人过失造成的探矿权损减,出让人已经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十九)由于诸多原因影响,出让的探矿权中可能存在部分探矿权范围与我省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等各类禁止开发区或建设项目存在重叠的情况,出让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范围或终止该探矿权的出让,并据实调整所涉探矿权的成交价。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探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曲阜分中心反映。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探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于不符合市场规律,扰乱市场秩序恶意竞拍的竞买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拍(竞得)资格;对于借用、冒用资质的竞买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拍(竞得)资格;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本公告在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曲阜分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