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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国土资源部门有权出让矿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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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时间,出资购买探矿权采矿权成了很多人的追求。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一些部门和单位非法组织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活动,导致不明真相的人上当受骗,花钱买了非法的矿权。这种行为,在社会上影响极坏。 谁有权对探矿权采矿权实行招拍挂出让?答案只有一个: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这样的回答是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国土资源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工作,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内的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国务院发布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也明确指出,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管理机关。按照这些要求,只有国土资源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才有权依法组织实施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和挂牌等出让活动,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的矿权出让行为都是违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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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土资源、出让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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