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户咨询热线:0315-2738258 13303155855 |
| 热门关键词:铁矿 锰矿 勘探设备 破碎机 磁选机 矿山 采矿设备 铬矿 |
| 深耕绿色发展之路 加速矿业转型升级 | |
|
|
| 8月15日,2026年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公布多项矿业生态治理成果。据悉,自然资源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恪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开发服从保护”的工作原则,通过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实施全链条闭环监管、深化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全域推进绿色矿山创建等一系列务实举措,稳步推动我国矿业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矿区生态修复工作提质增效,实现存量治理与增量管控双向发力。一方面,国家持续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攻坚治理,系统性化解以往矿山遗留生态问题;另一方面,常态化强化生产矿山全生命周期生态监管,从源头严控新增生态破坏问题,构建科学完善的矿山生态治理体系。“十四五”期间,自然资源部联合财政部统筹布局68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全面推进全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累计完成修复治理面积335万亩,较“十四五”既定目标超额完成19.6%,圆满完成阶段性修复任务。 与此同时,部门持续夯实技术支撑体系,不断完善矿区生态修复行业标准规范,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的生产要求。通过梳理总结不同矿种、不同开采模式、不同地域的生态修复成功案例,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为全国矿山生态修复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提供坚实参考。 绿色矿山建设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全覆盖发展,法治化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绿色矿山建设的硬性要求,搭配生态环境法典、《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等配套法规制度,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绿色矿山法治保障体系。在此基础上,自然资源部联合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出台专项工作通知,同步落地实施《绿色矿山评价通则》国家标准,正式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同、企业主责、社会监督”的常态化建设机制。 当前,绿色矿山建设已成为行业发展共识,是各地监管部门履职、矿山企业合规经营、社会公众监督的重要标尺。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1000余家、省级绿色矿山4500余家。大规模绿色矿山的落地建成,不仅有效改善矿区生态人居环境,大幅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更持续驱动传统矿业向绿色化、精细化、高端化方向迭代升级。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及配套实施条例,持续深化矿业绿色转型建设。聚焦矿山生态修复核心任务,压实生产矿山生态 |
|
| 关键字:绿色发展 | |
| 【字体:大 中 小】 TOP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