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业权评估总成本费用的内容
总成本费用是指项目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为生产和销售产品而花费的全部成本和费用。总成本费用的编制方法分为“制造成本法”和“费用要素法”,两种方法是从不同角度(生产环节或费用要素)归集成本费用,估算的成本费用总额相同,所不同的是各科目的计算范围。对同一评估项目,不论是采用“制造成本法”还是采用“费用要素法”,其估算的总成本费用结果应是一致的。矿业权评估中要根据实际资料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法(不要轻易变换编制方法,以避免造成重算和漏算),一个评估项目不能两种方法混用。
1.按照“制造成本法”分类
总成本费用=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
=(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
生产成本包括各项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也称制造成本,包括基本生产和辅助生产的直接材料费、直接燃料及动力费、直接人工费(工资及福利)和其他直接费用。间接成本也称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统称为期间费用,是指企业当期发生的必须从当期收入中得到补偿的费用,包括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产品销售部门为组织、管理生产经营活动、销售产品、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按照“费用要素法”分类
总成本费用=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
+折旧费、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利息支出+其他费用
二、矿业权评估经营成本的内容
矿业权评估中,经营成本为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摊销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以及财务费用(或利息支出)后的余额。
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
-财务费用(或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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