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评估中的成本费用估算:
1、 “制造成本法”成本费用估算
2、 “费用要素法”成本费用估算
“费用要素法”成本费用估算:

(1)外购材料
指企业为进行生产而购入的各种原材料、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低值易耗品等。
(2)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指企业为进行生产而购入的各种燃料以及热力、电力等动力。
(3)工资及福利费
指企业所有应计入生产费用的职工工资以及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计提并计入生产成本的职工福利费。按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职工福利费的计提比例为相应职工工资总额的14%。
(4)折旧费、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安全费用)
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固定资产按照使用情况所提取的折旧费。
矿业权评估中,折旧费、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安全费用的计算处理详见前叙。
(5)摊销费
矿业权评估中,仅指后续地勘投资的摊销费,其计算处理详见前叙。
(6)利息支出
指企业计入期间费用等的利息净支出(即利息收入减利息支出后的余额)。
矿业权评估中,利息支出的计算处理详见前叙(财务费用)。
(7)其他费用
指不属于以上费用要素的费用。
矿业权评估中,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计算处理详见前叙。
<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