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热线:0315-2738258 13303155855 |
热门关键词:铁矿 锰矿 勘探设备 破碎机 磁选机 矿山 采矿设备 铬矿 |
矿山企业总会计师的工作责任制度 | |
|
|
职务 1. 总会计师在总经理领导下,主管企业全面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 2. 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经济政策和财经制度,严格维护财经纪律,保证国家财务计划的完成,支持和督促财会人员正确行使职权,促进企业经济效益逐年提高。 3. 组织编制年、季度财务、成本(费用)、信贷计划,制订并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审查财务的预决策,定期组织经济活动分析。 4. 负责建立健全全面经济核算体系和制度,不断推行财务现代化管理。 5. 负责拟定企业经济核算、财务管理和企业内部分配方案等重大问题的决策草案,参与企业经营方针、目标和年度计划、内部分配方案等重大问题的研讨和审查决策,组 6. 协调和审查各部门制定的生产、物资供应、产品销售、劳动工资、技术措施、基本建设等项目的收支方案。 7. 负责组织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的管理、结算和监督。 8. 严格控制计划内的费用开支,对计划外的重大费用开支,在与总经济师或计划部门协商平衡后,提请总经理审批;负责引进设备的外汇落实工作。 9. 领导审计工作,贯彻审计法规。负责组织企业内经济仲裁。 10. 根据企业方针目标负责编制主管工作的方针目标,对分管范围内方针目标展开进行审核、检查和落实。 职权 1. 有权审核企业的财务、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 2. 有权参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计划的研究和决策,并审核 其经济效果。 3. 审核与会签重大经济合同,审核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文稿和制度。 4. 有权检查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有权制止,如制止无效时,应提请总经理处理,或向上级部门报告。 5. 企业对各级财会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晋级,应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 职责 |
|
关键字:矿山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责任|制度 | |
【字体:大 中 小】 TOP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