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 DL/T 553-94
技 术 准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4-11-07批准 1995-04-01实施
1 电力系统的动态记录
电力系统的动态记录分三种不同的功能。
1.1 高速故障记录
要求记录因短路故障或系统操作引起的、由线路分布参数参与作用在线路上出 现的电流及电压暂态过程,主要用于检测新型高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动作 行为,也可用以记录系统操作过电压和可能出现的铁磁谐振现象。其特点是:采样 速度高,一般采样频率不小于5kHz;全程记录时间短,例如不大于1s。
1.2 故障动态过程记录
记录因大扰动引起的系统电流、电压及其导出量,如有功功率、无功功率以及 系统频率的全过程变化现象。主要用于检测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的动作行为, 了解系统暂(动)态过程中系统中各电参量的变化规律,校核电力系统计算程序及模 型参数的正确性。其特点是采样速度允许较低,一般不超过1.0kHz,但记录时间 长,要直到暂态和频率大于0.1Hz的动态过程基本结束时才终止。已在系统中普遍 采用的各种类型的故障录波器及事件顺序记录仪均属于此一类别。
1.3 长过程动态记录
在发电厂,主要用于记录诸如汽流、汽压、汽门位置,有功及无功功率输出, 转子转速或频率以及主机组的励磁电压;在变电所,则用于记录主要线路的有功潮 流、母线电压及频率、变压器电压分接头位置以及自动装置的动作行为等。其特点 是采样速度低(数秒一次),全过程时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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