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1. 为了加强成本管理,降低成本耗费,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成本费用的管理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成本制度。
2. 在成本预测、决策、计划、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等成本管理各环节中要抓住成本控制这个中心环节并贯穿到成本管理的全过程,以实现目标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的目的。
3. 在厂长领导下,由总会计师负责组织,以财务部门为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厂范围内按分级归口管理原则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做到人人关心成本,事事讲究 成本。
4. 为了实现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将目标成本进行层层分解,建立成本中心。把责任成本与厂总部、分厂、部门、车间、班组、各岗位或职工个人的 责任挂钩,使每个职工都承担一定的成本责任。
5. 在生产、技术、经营的全过程开展有效的成本控制。
(1)从市场预测、设计、科研、工艺、试制等过程,进行成本预测、决策,确定目标成本,制定费用预算和成本计划,进行成本的事前控制。
(2)从生产、制造等过程,实行定额成本或标准成本核算,分析和控制成本差异,将成本指标分解落实,进行成本的事中控制。
(3)从销售、技术服务等过程,编制经营成果、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及成本报表,对目标责任成本及降低成本的任务进行考核分析,进行成本的事后控制。
6. 严格遵守国家的规定,不得扩大和超过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财会人员有权监督、劝阻乱挤成本、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的行为,有权拒绝支 付,并有权向厂长直至上级财务主管部门报告。
7. 企业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
(1)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对外投资的支出,被没收的财物;
(3)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
(4)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人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二章成本控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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