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电力调度通信总机技术要求 DL/T 534-9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4-01-07批准 1994-05-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式电力调度通信总机的术语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系统调度指挥用的专用通信总机,亦适用于类似条件的其 他行业的调度指挥专用通信总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高温、腐蚀及易爆等特殊环境下的调度通信总机设备。
2 引用标准
GB3047.1 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系列。
3 术语
3.1 直通用户
与调度通信总机供电电路连接的用户。用户呼叫,不需拨号,向调度通信总 机提供直流环路。调度通信总机呼出,向用户送铃流。
3.2 中继用户
与调度通信总机中继电路连接的用户。一般为电力线载波机自动交换系统或 交换机的用户端口。
3.3 磁石用户
与调度通信总机磁石电路连接的用户。一般为明线载波、电缆载波等终端设 备的音频二线端口或磁石电话机。
3.4 特种用户
以上3种用户以外的用户。如无线接口用户、四线E&M中继用户等。
4 技术要求
4.1 总体性能
4.1.1 用户类别
[1] [2] [3] [4] [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