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
(一)生产部计划科负责生产计划的制订、修改、调整,并对计划的正常运行实施监督。
(二)PE(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工艺规程,负责工装的设计,负责组织对特殊过程的确认。PE 设备科负责设施设备的管理。
(三)生产部车间负责按计划组织生产,负责对特殊过程的过程参数进行监视和测量,负责确保工序处于受控状态。
(四)品管部负责质量控制点的工作,负责对重要过程进行巡检。
(五)行政人事部负责维持作业现场的清洁卫生,负责对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和安全进行管理。
二、作业程序
(一)计划的控制
生产计划的控制按《生产计划控制程序》执行。
(二)工序控制要求
1.PE 根据生产需要,负责组织编写必要的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工序卡等)。对确因工艺、技术、检测设备能力等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工序,相关部门应提出设计更改申请,按《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进行。
2. 设备科按《设施、设备管理程序》的规定对生产设备、生产设施进行控制,保证生产设备、生产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 设备科对各工序使用的工装按《工艺装备管理程序》的要求实施管理。
4. 品管部根据《监视与测量装置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保证检测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 生产部经理按《工作环境管理程序》的规定对生产环境进行管理,确保各作业区环境整洁,有适当的安全标志,通道畅通,各类物品在定置区域内堆放整齐。
6. 文控中心负责保证各部门所使用的各类受控文件的版本是有效的。
7. 品管部根据《过程及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的规定,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巡检、工序完工检验、成品入库检验,确保不合格产品不转序或入仓。
8. 生产、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及《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中的相应规定处理。
9. 生产员工上岗前要经过培训,并通过在职培训强化其工作技能和质量意识。详见《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10. 车间主管确保生产条件(人员、设备、工装、量具、材料、作业方法、作业环境等)设定状态与相应规定的一致性。不一致时,应进行相应处理。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