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贵港市港北区公椅山页岩矿的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公告如下:
一、矿产资源基本情况
矿床属泥盆系粉砂质页岩。主要化学成份:以SiO2为主。可采的原矿石量为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29.05万m3,可利用矿产资源量23.24万m3。采矿权出让范围由4个直角坐标拐点圈闭:A1:2564600,37358340;A2:2564680,37358295;A3:2564865,37358400;A4:2564800,37358490。面积:0.0223km2。如开采后实际储量和品位达不到上述数据的,资源风险和投资风险由竞买人自愿承担。
二、开采方案基本要求
采矿权开采深度海拔标高+183米至+120米,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发利用方案、安全保障及环境保护措施等,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拟设计开采规模为7.5万m3/年;工作面阶段回采率大于90%。矿山服务年限为3年(含矿山基建期)。
三、竞买人的范围及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符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的采矿权人的资质条件。
四、本次挂牌标的仅指本矿山页岩矿资源量(332)的采矿权。挂牌出让金仅为采矿权价款,不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区土地使用补偿费及相关税费。
五、竞买人资格确定。
(一)凡符合采矿资质条件的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可以报名参加竞买。
(二) 报名者应向我局提交以下有关采矿资质条件的材料:
1、《采矿权竞买报名申请书》;
2、挂牌出让申购表;(原件)
3、竞买报价单;(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预核名称及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开户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挂牌起始价的存款资金证明;
7、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竞买人须经我局审查后确定为竞买人。
(四)竞买人交付竞买保证金。
1、在报名期间需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9.2万元(银行转帐,以到本公告指定帐户为准)。提交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以我局港北分局财务核定后为准,复印件);
2、竞买人交付竞买保证金后,方取得《贵港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竞买人资格确认书》,成为竞买人。采矿权竞得者的保证金可抵扣采矿权价款,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竞买保证金及剩余成交价款应缴帐户:
开户名: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港北分局
开户银行:中行金港支行
帐 号:8840 0574 4108 0910 01
4、所有提交的材料及“复印件”须加盖竞买人有效公章。提交的证照原件审验后退回,所有材料均需一式叁份。
六、公告、报名时间、地点。
公告时间:2009年7月7日至2009年7月26日。
报名时间:2009年7月27日起至2009年8月5日下午18:00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贵港市友谊大道港宁花园4号楼)。
本次挂牌活动只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有意竞买者,到报名地点报名。
七、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时间:2009年7月27日上午8:00起至2009年8月7日下午18:00止(节假日除外)。
挂牌地点: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
八、竞价方式
挂牌起始价:23万元人民币,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有效,每次增价为5万元的整数倍。
九、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竞买人报价必须高于起始价,最后报价必须高于底价。反之挂牌不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并且符合第(一)条的,挂牌成交;
(三)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并且符合第(一)
条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起始价者除外。挂牌成交的,我局和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联 系 人:刘先生 韦小姐
联系电话:0775-4293017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九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