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和《山西省矿业权出让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临汾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汾西县东庙河矿矿区(一号)等七宗石料灰岩矿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采矿权简介
序号
矿 山
企业名称
矿种
矿区面积
(Km2)
资源量
(万吨)
编制单位
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备注
1
汾西县东庙河
矿区(一号)
石料
灰岩
0.06
86.1
山西省地质勘查局二一三地质队
26
2
汾西县阎家庄
矿区(三号)
0.04
73.5
22
3
汾西县上团柏村
矿区(四号)
0.03
62
19
4
汾西县李家坡
矿区(五号)
0.05
115.5
35
5
汾西县乔沟
矿区(六号)
0.0563
135.5
41
6
汾西县拐沟
矿区(十一号)
0.045
105
31.5
7
汾西县太阳山
矿区(十二号)
0.0405
98
29.5
注:不含编制资料等费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采矿权申请条件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其资质条件需经临汾市国土资源局审核确认。
三、竞买申请与受理
凡有意参加的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8月8日下午6时前,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及复印件;联合竞买的还应提交联合竞买的有关证明),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出让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到临汾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报名,提交竞买申请书,索取采矿权公开出让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经临汾市国土资源局资格审查合格的,在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办理登记手续,取得竞买资格。
四、出让方式
采矿权公开出让方式根据竞买人的报名情况确定,报名人数不足三人时,以挂牌出让方式进行,挂牌出让时间为2009年8月9日上午9时至2009年8月18日上午12时止。挂牌地点:临汾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报名人数超过三人时(含三人),以拍卖出让方式进行,拍卖时间另行通知。拍卖地址:临汾市国土资源局八楼大会议室。
五、其他情况
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本次出让的详细情况及未尽事宜,见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内的公告牌及相关公开出让的文件和资料。
六、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临汾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