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货市场的组织结构
期货市场基本上是由四个部分组成。即
(1)期货交易所;
(2)期货结算所;
(3)期货经纪公司;
(4)期货交易者(包括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
(一)期货交易所
1、 定义、性质、作用
期货交易所是为期货交易提供场所、设施、服务和交易规则的非盈利机构。交易所一般采用会员制。交易所的入会条件是很严格的,各交易所都有具体规定。首先要向交易所提出入会申请,由交易所调查申请者的财务的资信状况,通过考核,符合条件的经理事会批准方可入会。交易所的会员席位一般可以转让。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下设董事会或理事会,一般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聘任交易所总裁,负责交易所的日常行政和管理工作。
期货交易所的主要作用是:
(1)提供一个有组织有秩序的交易场所。保证期货交易在"公正、公平和公开"原则下顺利运行。
(2)提供公开的交易价格。
(3)提供统一的交易规则和标准,使交易有秩序进行。
(4)提供良好的通讯信息服务。
(5)提供交易担保和履约保证,使交易有保证作用。
2、交易所体制;交易所实行会员制,交易所经营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由全体会员共同决定。
3、期货交易所收入与预算管理一收入来源于会费。
(二)期货结算所
当今各国期货结算所的组成形式大体有三种:
第一种是结算所隶属于交易所,交易所的会员也是结算会员;
第二种是结算所隶属于交易所,但交易所的会员只有一部分财力雄厚者才成为结算会员;第三种是结算所独立于交易所之外,成为完全独立的结算所。
期货结算所的功能和作用主要是:
(1)负责期货合约买卖的结算;
(2)承担期货交易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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