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会上获悉,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已开展储量动态检测的矿山共计50596个,提交矿山储量年报42307份,有效解决了小型矿山销售收入无法准确核定、矿产资源补偿费难以足额征收,采掘工程布置不合理,越界、超层开采等问题。预计全国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将于年底全面实现,储量核查也将全面启动。
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管理(简称储量动态监管)是通过组织建立具有资质性的社会化矿业技术服务机构,按统一技术规定、规程、标准、要求,用GPS和全站仪及计算机自动成图等先进技术设备和方法,定期对矿山企业占用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监测、审查认定、核销或报销的管理。它和储量核查均为全面掌控资源储量家底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储量管理的新举措,两者互推互动。
2006年4月,国土资源部要求矿山企业每年对其动用、消耗、损失的资源储量等进行一次动态检测,建立矿山技术档案和资源储量台账,从严考核矿山企业实际开采回采率,促进矿山企业科学开采,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据介绍,今年8月,该部还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矿产资源储量核查,并选择28种重要矿产,以矿区为单元全面核实矿产资源储量。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