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拟从5月17日起开始征收石油出口税,标准为每吨109.91美元。哈工业和贸易部长什科利尼克解释说,征税标准是根据今年第一季度国际原油平均价格每吨714.9美元制定的。
这是继今年3月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共同宣布自2009年起提高天然气出口价格以来,哈能源政策的又一次重大调整。
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与出口是哈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国内生产总值的30%以及外贸出口的50%来自这一行业。仅今年头4个月,哈石油产量就达到2350多万吨,同比增长5.9%,天然气产量110多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1.1%。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大型石油公司都已进入哈油气开采领域。
据介绍,这项征收石油出口税的政策并非针对所有的出口企业,与哈政府已签有“海关体制稳定”条款合同或“产品分成协议”的石油开采公司暂不须缴纳。然而,有分析认为,面对能源价格不断上涨,这些企业能否继续享受优惠值得怀疑。哈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门巴耶夫就公开表示,政府应采取一系列措施调控原油进出口平衡。哈总理马西莫夫也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走势。看来,新出台的石油出口税政策随着国际市场石油价格的波动而调整将是必然趋势。(人民日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