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阿图什市人民政府批准,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阿图什市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在阿图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新疆阿图什市阿扎克镇七号建筑用砂矿,1个三类采矿权,并以抓阄的方式委托新疆嘉海拍卖有限公司克州分公司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阿图什市林业和草原局)
场所:阿图什市产业服务区阿扎克路18号院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阿图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阿图什市帕米尔路西107号院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新疆阿图什市阿扎克镇七号建筑用砂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位于新疆阿图什市阿扎克镇
面积:0.0805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X |
Y |
| 1 |
4388560.90 |
25592060.07 |
| 2 |
4388629.45 |
25592081.09 |
| 3 |
4388646.75 |
25592087.66 |
| 4 |
4388671.45 |
25592129.16 |
| 5 |
4388705.69 |
25592219.37 |
| 6 |
4388705.63 |
25592328.13 |
| 7 |
4388700.54 |
25592452.91 |
| 8 |
4388725.59 |
25592538.57 |
| 9 |
4388717.82 |
25592559.47 |
| 10 |
4388690.78 |
25592605.90 |
| 11 |
4388640.69 |
25592627.69 |
| 12 |
4388538.62 |
25592590.99 |
| * |
1439 |
1404 |
资源储量:依据该矿的地质报告。
开采标高: 1439.0米至 1404.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开采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并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拟出让年限:3.0年
起始价:252.55万元
出让收益率:0.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以上采矿权竞买申请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二)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三)五年内没有矿业权竞买违约行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6年05月20日
现场:阿图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申请人可于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5月19日到新疆嘉海拍卖有限公司克州分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04月17日—2026年05月19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可于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5月19日到新疆嘉海拍卖有限公司克州分公司向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阿图什市林业和草原局)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申请人在公告规定的报名申请期限内,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证件需验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五份)。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的采矿权矿种属于不办理探矿权直接出让采矿权类矿产,出让区地质工作程度低,矿山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时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买受人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因不可预见风险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四)买受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后,只能依据出让合同约定和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内容依法开采矿产资源。凡是不按照上述规定开采者,出让人可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让人概不负责,买受人已缴纳的采矿权价款不予退还,买受人的经济损失也不予补偿。 (五)买受人因开采矿产资源工作的实际需要,涉及到林地、草场、水资源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应按有关规定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六)涉及河道采砂,需征得当地河道管理部门同意方可进行采矿。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标的产生异议由出让人予以澄清,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拍卖人予以澄清。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保证金的违约金。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的,未按规(约)定缴纳交易费用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约)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除承担本公告和出让文件规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
十一、其他内容
1、本次采矿权公开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于2026年5月19日前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2、出让矿山现场踏勘 本次出让采矿权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到矿区现场踏勘的,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3、公开出让文件的索取 公开出让文件资料每份1000元,在报名申请时交纳。本次采矿权拍卖不接受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 4、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事宜可浏览或按以下方式咨询: http://www.mlr.gov.cn(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www.kzggzyjy.com.cn(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克孜勒苏日报》
本公告在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阿图什市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阿图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阿图什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