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井须知
1、入井前必须经过安全员检查坑道、工作面,确认安全后,经工区 长同意后方可入井,入井时必须在井口挂牌,出井时取牌。
2、入井前必须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3、严禁一切闲杂人员入井,禁止酗酒者入井作业。
4、严禁童工及女工井下作业。
5、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规作业。
6、井内发现不安全现象,应立即报告矿山负责人、工区长和安全员, 矿山负责人和工区长应立即安排停工,拿出排险方案,现场排除险情后方可复工。
掘进头、工区负责人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及公司和矿山的 指示和决定等,对其所领导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2、每天必须检查生产现场的建筑物、机械、设备、安全设施、作业 环境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要求。
3、负责组织实施安全隐患的整改。
4、对本辖区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技术教育指导,对特殊工 种要求必须持证上岗。
5、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抢救。
班、组长的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操作规程,对所辖生产范围工人的安全、 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生产工具、防护用品、安 全装置,注意劳动环境及安全,消除可能引起事故的不安全隐患。
3、对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检查其对安全技术操 作规程的遵守情况。
4、如遇伤亡事故发生,应立即报告,并参加事故处理、调查、分析 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班组安全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班组成员正确执行安 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制度,制止违章作业。
2、及时反映情况,积极协助领导采取措施,消除生产中的安全隐患。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