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部标准
SD 278-88
静态过激磁继电器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88-08-09批准 1988-12-01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静态过激磁继电器(以下简称为产品)。该继电器用于电力系统在 操作过程中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压器过激磁保护。
本标准规定的继电器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作为研制、生产和使用的依据。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凡本标准未作规定者,均应符合部标准SD189- 87《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和其他有关专用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参照了IEC-TC41、255出版物《电气继电器》有关国际标准。
1 环境基准条件
作为确定产品的基本性能及准确度的基准条件或仲裁试验的基准条件。
1.1 环境温度:20±2℃。
1.2 相对湿度:45%~75%。
1.3 大气压力:86~106kPa。
2 正常工作条件
2.1 环境温度
2.1.1 额定环境温度:-5~+40℃(保证产品精度)。
2.1.2 极限环境温度:-10~+50℃。
2.2 相对湿度40%~90%。
2.3 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m。
3 主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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