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拳整治矿山安全!辽宁多措并举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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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辽宁省安委办印发专项工作通知,部署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本次整治坚持全链条推进、全覆盖排查,重点重拳查处隐蔽采掘作业、安全监控系统弄虚作假、入井人数瞒报谎报等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从源头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矿山重特大事故的安全底线。 该专项整治行动周期将延续至 2026 年底,排查对象覆盖省内全部在产、在建以及处于整改阶段的煤矿与非煤矿山、坑探工程项目;同时把复工复产矿山、存在人员下井作业的长期停产停建矿山,以及各级矿山安全监管机构全部纳入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呈现两大突出特征,一是执法惩戒尺度严苛,对查实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直接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形成强大执法威慑。 在隐蔽采掘工作面排查方面,建立由安全监管监察、发改、公安、自然资源、电力多部门参与的数据联合核查机制,通过比对用电数据、火工品消耗等多维度信息,深挖彻查各类隐蔽开采点位,做到隐患见底清零。一经查实存在隐蔽工作面,除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全额没收非法所得之外,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以及直接作业责任人,全部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安全监控系统造假乱象,如矿山企业搭建双套监控系统、人为损毁干扰设备、擅自改动传感器参数、屏蔽删除监测记录等行为,除矿山相关主要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追责外,参与协助造假的第三方机构也一并移交处理。 为杜绝入井人员信息瞒报,整治明确井下人员管理执行虹膜或人脸识别、定位标识卡、视频识别人数三项数据交叉核验。如若查出定位系统篡改作弊、人员未佩戴定位卡下井、人卡信息不一致、一人多卡、人卡分离等违规现象,全部依法按上限予以处罚。 针对井下现场动态管控薄弱短板,监管单位全面梳理井下密闭设施台账,加大随机抽查力度,保障图纸与井下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完整留存影像档案。同步强化矿山用电异常监测,重点整治用电底数不清、部门间数据不互通、未开展定期数据比对,以及利用自备电源、民用电源为隐蔽采掘点供电等恶性违法行为,相当于为矿山装上全天候在线的数字化监管探头。 除此之外,矿山违规发包转包、自救器管理漏洞、重大灾害治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同样列入重点整治清单,通过细化管控要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压实落地,守护一线作业人员生命与财产安全。 二是实行企业、监管双向核查。专项整治不只检查矿山企业主体,对地方监管履职虚化、监管流于形式等问题同样深挖严查。国家督查指出的公职人员履职不到位问题,均作为整治重点,严厉纠治以罚代管现象。对于公职人员监管放水、履职失责等情况,严格开展责任倒查,落实行刑纪衔接机制,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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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矿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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