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司豫源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南公司豫源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506014,招标人为国电豫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电豫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招标方),位于位于河南省济源南环西路,现有2×150MW循环流化床发电供热机组,分别于2005年9月和2005年12月投产发电。炉渣、电除尘灰、脱硫灰为2×150MW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发电的附属生产物,其影响产量主要因素为燃煤量,次要因素为入炉煤的发热量(或灰分)。招标方每台锅炉配置两台RWD-YY‐272‐2‐1双室一电场除尘器,共设有两座干灰库储存电除尘器、脱硫塔收集的粉煤灰,两座可以互相切换、互为备用,#1、#2灰库直径为9m,库顶高度为24m,容积为800m³。库底设有气化装置;库顶设脉冲袋式除尘器、压力真空释放阀、灰库料位计等设备。每台锅炉设有固定小渣仓,容积4m³。 2.1 投标方负责将招标方因2×150MW机组供热发电而附属生产的炉渣、电除尘灰、脱硫灰100%购买并运输出厂外自行处理。 ☆2.2 投标方负责组织人员和车辆等将招标方灰库放灰、渣仓放渣拉运以及灰库区域设备设施日常操作工作,所有的安全、环保责任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概不承担。投标人应具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匹配的运输能力(自有运输车辆或合作物流运输协议),具有至少5辆粉煤灰运输用车(罐车)、6辆运渣车(符合环保要求,自有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合作物流运输协议及所属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排放标准须达到国五及以上(提供对应车辆的合格证或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或其他能够证明车辆排放标准的合法证明材料);厂内转运灰渣车辆符合环保及生产要求。投标方必须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存放不低于3万吨的应急灰场(库)和不低于3万吨的应急处置渣场(库)。需要提供合法的相关证明材料。放渣、放灰及厂内运输道路的保洁(仅包含掉落的灰渣)。 2.3 投标方要遵守招标方生产现场安全环保等作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自觉接受招标方《反违章管理办法》、《文明生产管理办法》、《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外包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生产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办法》、《障碍、异常、未遂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环保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考核。 2.4 项目期限及数量: 2.4.1销售期限:自2020年11月14日至2023年 11月13日止(3年),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2销售数量:销售合同期内招标方2×150MW机组生产的炉渣、电除尘灰、脱硫灰,本次招标数量:炉渣约17万吨/年、电除尘灰约16万吨/年、脱硫灰约14万吨/年。(具体数量以公司实际过磅数据为准) 2.4.3销售合同期内招标方生产期间尽量采取试验报告工况3、4、8的运行方式,满足电除尘灰达到三级灰的标准(详见附件河南公司豫源公司灰渣综合利用检测分析报告(报告编号:DT03-00-HH0164-20-JC04 )。 2.5 投标方需签订《安健环管理协议》等有关协议后,方可进厂开展相关工作,必须服从招标方的现场管理与调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方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内须具有炉渣或粉煤灰相应综合利用(销售或加工)的业绩,至少提供一个炉渣或粉煤灰业绩合同扫描件或至少提供一个总承包(至少包括炉渣或粉煤灰)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3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0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06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8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5.1 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5.2 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1-24 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招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能源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项目咨询:代荣波023-63602019, 周超超023-63602891 其他咨询: 李潇023-63602680 标书费发票索取:张晓英023-63601715 技术支持:010-58131370 电子邮箱:cc_shenhua@163.com (为妥善解决投标人的咨询问题,建议采取将咨询问题以邮件的形式发到邮箱)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国电豫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张继武 |
电话: |
0391-6919606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址: |
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
邮 编: |
400010 |
联系人: |
周超超 |
电 话: |
023-63602891 |
传 真: |
023-63602891 |
电子邮箱: |
20002956@shenhua.cc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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