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扶绥县新宁镇扶南山矿区水泥配料用硅质岩矿采矿权出让公告
崇自然资采告字〔2020〕1号
受广西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拟以挂牌方式出让广西扶绥县新宁镇扶南山矿区水泥配料用硅质岩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崇左市自然资源局
崇左市友谊大道28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广西扶绥县新宁镇扶南山矿区水泥配料用硅质岩矿
开采主矿种名称:水泥配料用砂岩
地理位置:扶绥县新宁镇绿萼村北1km处
开采范围:面积0.47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X (起标高)Y (止标高)矿体标识面积标识
12502861.9836493201.56
22503051.9836493361.56
32503076.4836493626.56
42503215.0336493736.85
52503423.5736493711.71
62503481.6336494033.74
72503377.6936494065.88
82503375.1536494290.08
92503034.5136494296.03
102502983.8936494112.57
112502718.9036493885.69
122502767.5836493809.74
132502741.9836493621.56
142502611.9836493541.56
152502594.3236493409.16
162502734.9936493423.98
172502831.5336493512.78
182502915.4636493430.53
192502818.8336493372.89
202502646.3236493353.31
*241.70152.00
资源储量:1668.65万t
开采标高: 241.70 米至 152.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一)拟设采矿权范围与已经闭坑并注销的扶绥县新宁镇龙岜尖山硅质岩矿矿权范围有部分重合。 (二)出让的采矿权矿产资源用途:广西扶绥县新宁镇扶南山矿区水泥配料用硅质岩矿采矿权采出矿产资源要优先满足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扶绥海螺绿色建材产业园加工企业的需求。 (三)采矿权矿区土地租赁费用。该矿以净采矿权方式出让,矿区范围或影响范围内的土地及其附着物的相关补偿事宜已由扶绥县自然资源局与相关权属人协商解决,签订了《租用土地初步协议书》,租用土地面积共721亩,租用期限为15年,分三期、三个区域开发,第一期250亩,开发期5年;第二期225亩,开发期5年;第三期246亩,开发期5年。涉及的青苗补偿费费用需一次性支付,共247.7356万元;土地租金分期支付(首期125万元,二、三期租金另行商议)。青苗补偿费和土地使用租金,由采矿权竞得人签订与相关权益人正式签订协议后15日内一次支付。 (四)前期工作经费的支付:竞得人除须缴纳成交采矿权出让收益外,还应向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另行支付前期工作投入的费用:勘查设计费、评审费、勘查费、总体方案编制费等,共计123.37万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一)挂牌起始价:1548万元。 (二)增价幅度:50万元及其整数倍。 (三)采矿权竞买担保要求:由银行出具,担保金额为465万元(采矿权出让公告至审查截止时间前出具的均视为有效,格式见附件)。 (四)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本期出让采矿权的竞得人须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并开展建设,且在矿山开始生产满 1 年后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评估,未按期通过绿色矿山建设验收的,出让人可责令其停产整顿,且整顿期间不予以办理矿产资源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整改完成并通过出让人评估、验收后方可恢复。 (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土地复垦等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 (六)采矿权出让收益的缴纳要求:广西扶绥县新宁镇扶南山矿区水泥配料用硅质岩矿采矿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要求一次性缴纳。 (七)矿业权出让收益不含交易服务费,其他相关税费由受让人另行按税费计缴标准缴纳。
拟出让年限:14年
起始价:1548万元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具有营利法人资格,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异常名录……
(其他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
挂牌时间:2021年01月04日—2021年01月18日(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招标/拍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招标/拍卖/挂牌文件的途径:挂牌出让文件从网上下载获取。意向竞买人可直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http://www.gxgtjy.com/GTJY),或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门户网(
http://www.gxdlr.gov.cn),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可浏览和下载采矿权出让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系统使用手册”、“广西国土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广西CA证书使用手册”等资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2021年01月13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挂牌采取网上报名与报价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采矿权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竞买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申请人,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核准其竞买资格,并自动生成《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方可参与网上交易系统的报价竞买活动。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申请人网上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到系统)。 1.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银行担保函(扫描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依据拍卖法、招标投标法、矿业权交易规则等制度规定)
八、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其他风险提示)
九、公告时间及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公告时间:2020年12月04日至2021年01月04日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其他提出异议的方式)提出。
联系方式:0771-7961836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招标成交的,矿业权交易平台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拍卖、挂牌成交的,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矿业权交易平台交易大厅、(如果有请填写)同时发布。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