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县国土资源局 采矿权挂牌公告 [2017]05号根据《黑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和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富裕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对富裕县2个建筑用砂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一、 挂牌采矿权情况简介 标段 标段名称及坐落位置 出让量(万m3) 出让期限(截止日期) 矿种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竞价阶梯(万元)标1 富裕县塔哈乡东塔哈村齐富堤防行洪区齐富堤防和讷富堤防交汇处距堤800米 6 2018年11月16日 建筑用砂 26.34 26.34 2 标2 富裕县塔哈镇库木村齐富堤防31公里距堤1000米 10 2018年11月16日 建筑用砂 43.90 43.90 2 标3 富裕县塔哈镇库木村齐富堤防31公里距堤800米 6 2018年11月16日 建筑用砂 26.34 26.34 2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出让的详细资料及其它限制要求见出让文件。 三、竞买人报名时间:有意参加竞买者应在2017年10月19日至11月1日持竞买申请、个人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竞买人持委托书)到富裕县国土资源局办理报名手续。 四、挂牌期限届满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成交;在挂牌期届满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继续报价的,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五、本次挂牌,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另行缴纳。六、竞得人生产中涉及的道路、运输、堆料占地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竞得人自行承担。七、竞买人按规定时间要求缴纳保证金经审核确认后,方可参加挂牌活动。竞买成功当场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于10个工作日内缴齐采矿权价款,并办理采矿登记及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上述规定期限,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竞买权、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八、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可以抵作采矿权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恶意串通、向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十、竞得结果在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在国土资源部网站公布成交结果。 十一、有关时间安排 1、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2017年10月19日至11月1日 2、挂牌报价时间:2017年11月2日至11月15日 户名:富裕县国土资源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富裕县支行账号:23001627750050504683 联系人:陈志朋 刘云梅联系电话:0452-3139246 地址:富裕县富裕镇 中心路南段东侧 富裕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