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长公共矿挂﹝2019﹞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受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长资规函〔2019〕48号),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公开挂牌出让长宁县龙头镇江河村七组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石场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采矿权
名称
拐点坐标
(1980西安坐标系)
开采矿种
面积(平方公里)
查明资源量
(万吨)
开采
规模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万元)
是否设保留价
竞买保证金(万元)
拐点
X
Y
长宁县龙头镇江河村七组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石场采矿权
1
3147799
35485830
建筑石料用
灰岩
0.0512
446.4
28
12.6
1000
是
2
3147687
35486118
3
3147564
35486067
4
3147574
35485994
5
3147469
35485950
6
3147524
35485892
7
3147607
35485932
8
3147690
35485737
标高
410
300
特别告知:本次出让的标的均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 二、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出让人提供的资源储量只是有资质单位进行简测的储量,并不保证开采矿种品位和储量变化。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建议竞买人认真阅读有关挂牌出让文件,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和了解,进行实地踏勘采矿权实际情况,慎重选择。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安全、环保、林业、水土保持等事项须按有关规定依法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所需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安全设计中安全技术设施设计等相关资料由竞得人负责提供,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矿山用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等相关事宜由竞得人与相关单位或群众协商解决,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担。因竞得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办理采矿权登记所涉及的前置材料,导致竞得的采矿权无法实施,出让人概不退还采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交易服务费等,并收回采矿权,另行处置。 (四)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凡参加竞买者,即表明对该采矿权的一切现状、缺陷及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或预核登记。 (二)凡在我县违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三)凡被国土、环保等部门因破坏环境、非法采矿或对原有矿山拒不履行边开采边治理义务等违法失信行为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买采矿权。 (四)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五)本次采矿权出让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参与竞买。 四、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请于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9日17:00前到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6室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包括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五、竞买申请提交和资格审查 参加竞买者请于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6日17:00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申请资料到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6室办理报名手续,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的竞买申请人,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能参加报价。 本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和口头竞买申请。 六、公告期限,挂牌期限、挂牌地点和报价地点 公告期限:2019年6月12日9:00到2019年7月9日18:00止。 挂牌期限:2019年7月10日9:00到2019年7月23日16:00止。 挂牌地点: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39号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价时间:挂牌期限内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报价地点: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39号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采矿权价款缴纳 竞得人须在成交当日与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含节假日)内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具体规则详见《长宁县采矿权挂牌出让须知》)。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出让标的设有保留价,采用增价方式,以价高者且超过保留价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规则详见《采矿权挂牌出让须知》。 (二)采矿权的加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倍数。 (三)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如果采矿权仍有两个或两人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组织现场竞价。 九、违约责任 (一)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不按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或其它约定的,视为自动放弃,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采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交易服务费等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而再次挂牌所造成的损失。 (二)采矿权竞得人未按采矿权竞买须知完善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的,将禁止竞得人在长宁县范围内参与土地、矿权的一切公开出让活动。 十、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 (一)竞买保证金的缴纳 户 名:长宁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县支行 账 号:2314513129026432093 (二)竞买保证金的处置 竞得采矿权的竞买人持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票据于5个工作日内到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竞买保证金转采矿权出让收益。 未竞得采矿权的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转进转出同名同户”的方式退付。 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一律不计利息。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 系 人:黄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1- 4630543、0831-4622410 网址: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 自然资源部网 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