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丰矿告字[2022]第001号))
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丰镇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丰镇市新丰大街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东街集宁商务科技文化中心内B区2号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丰镇市元山子乡大庄科河道普通建筑用天然砂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
地理位置:丰镇市元山子乡
面积:0.53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4495609.1005 |
38459796.0482 |
2 |
4496561.5270 |
38459914.5474 |
3 |
4496538.6240 |
38460260.2498 |
4 |
4496965.9825 |
38460263.8498 |
5 |
4497749.8329 |
38460672.1430 |
6 |
4498142.2720 |
38465509.3385 |
7 |
4498230.5545 |
38465600.0398 |
8 |
4498352.3452 |
38466192.4760 |
9 |
4498303.9769 |
38466203.8124 |
10 |
4498111.2594 |
38465503.2274 |
11 |
4497713.4645 |
38460745.5678 |
12 |
4496420.9695 |
38460255.7296 |
13 |
4496474.6488 |
38460026.2711 |
14 |
4495593.1506 |
38459930.6247 |
-1 |
4497749.8329 |
38460672.1430 |
-2 |
4498142.2720 |
38465509.3385 |
-3 |
4498111.2594 |
38465503.2274 |
-4 |
4497713.4645 |
38460745.5678 |
* |
1658.65 |
1495.60 |
资源储量:17.8756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1658.65米至 1495.6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出让采矿权《普查报告及开发利用方案》已通过评审,严格按照竞得采矿权相应的《普查报告及开发利用方案》进行资源开发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采矿权竞得人在办理采矿权新立登记之前按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矿区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
拟出让年限:3年
起始价:36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企业;2、需在丰镇市成立新公司或分公司;3具备开采矿产资源,销售矿产品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4、凡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纪违约行为,不得参加本次矿山挂牌活动,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在挂牌公告规定时间内,竞买人持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向乌兰察布市康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竞买申请,经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符合公告中受让资质条件的竞买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5月10日—2022年05月24日
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人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怡润人杰源小区8栋204室,乌兰察布市康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该采矿权挂牌出让的有关文件与资料,按挂牌出让方案要求提出竞买申请。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4月09日—2022年05月09日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申请报名需提供资料以挂牌文件资料要求为准。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竞买人以增价报价方式竞买,竞买报价应等于或高于保留价并高于前一轮报价,若只有一人竞买,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即可成交,若有2人以上(含2人)竞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在挂牌期限截止前仍有两名及以上竞买人继续报价的,转入拍卖程序,通过现场拍卖确定竞买人。
八、风险提示
1、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为统筹考虑各类砂石资源整体发展趋势,提高优质和专用产品应用比例,本次出让的砂石矿为天然砂和机制砂综合利用,根据《丰镇市河道采砂规划》和《地质简侧报告及开发利用方案》,各个标的中的细砂含量与砾粒含量的占比均有不同,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出让风险,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现场踏查费用自理),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并自行承担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对采矿权造成不利影响带来的风险。 2、竞得人需自行办理矿山立项、用地报批、征地补偿安置、设计、安全、环保、林草、水土保持等办理采矿许可证的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出让年限按《公告》中的出让年限执行,有效期内不受理各项变更、转让等相关申请,到期后不受理延续。 3、采矿权竞得人须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 4、因拟设采砂河道采矿权的开采范围(河岸两侧)拐点的坐标较多,我局将每条河道出让矿权时以合理数量的拐点坐标圈定出让矿区范围,竟得人在开采时,只允许开采《地质检测报告及开发利用方案》中资源储量估算(开采)范围(坐标附后)内的矿体,禁止开采(占用)资源储量估算(开采)范围外的各种地类,否则一切责任自负;严禁讯期开采。 5、在矿产品运输中竞得人需自行解决出(道)路问题,若损毁道路,按交通等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执行。 ?6、竞得人自行解决除出让标的物以外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并承担费用。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挂牌成交的,采矿权竞得人如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出让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买人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本公告在丰镇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