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浙资交矿公告〔2023〕9号)
浙江省磐安县方前镇寺岙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玄武岩矿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120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
场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省磐安县方前镇寺岙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玄武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玄武岩
地理位置:磐安县方前镇寺岙村
面积:0.1959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J1 |
3219432.98 |
40565236.48 |
J2 |
3219461.01 |
40565406.55 |
J3 |
3219455.42 |
40565580.43 |
J4 |
3219349.52 |
40565696.34 |
J5 |
3219169.62 |
40565646.18 |
J6 |
3219111.32 |
40565497.40 |
J7 |
3218982.13 |
40565478.75 |
J8 |
3218880.12 |
40565372.36 |
J9 |
3219025.15 |
40565178.49 |
J10 |
3219257.53 |
40565218.83 |
* |
526 |
365 |
资源储量:矿区范围内出让资源量总计1857.99万吨(653.60万立方米),其中建筑用玄武岩控制资源量1649.60万吨(563.00万立方米),宕碴控制资源量208.39万吨(90.60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米至 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1、采矿权竞得人需严格按照《浙江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浙自然资规〔2022〕5号)、《关于全面推进矿山数字化建设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2〕104号)等要求进行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开采区地表景观。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及相关工作。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采矿权竞得人需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施工设计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严格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对矿区范围内的资源进行开采,在矿山关闭的同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工作。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治理基金按施工设计预算标准核定,金额为2190.27万元,计提标准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拟出让年限:8年
起始价:6000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具有营利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竞买。 2、竞买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属于适格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1)被列入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为E级的,依法限制参与省内矿业权招拍挂活动;(2)被列入浙江省地矿严重失信名单的,视为不具有承担省内矿业权招拍挂项目应具有的一般履约能力;(3)被列入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黑名单。 3、采矿权竞得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当地成立全资子公司,并以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申领采矿许可证及办理相关手续。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24日
网上地址:https://www.zjzrzyjy.com/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挂牌文件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系统(https://www.zjzrzyjy.com/),选择拟竞买采矿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该采矿权相关资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23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在申请时无需缴纳竞买保证金,以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全额保证金质押,以下简称“银行保函”)的方式参与竞买,并在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办妥金额为20000万元、有效期不少于180日的银行保函,由银行及时将相关证明文件信息传送至交易系统,经交易系统确认后,生成竞买资格,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相关参与方式均需以竞买人作为主体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行使。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挂牌出让起始价为60000万元;增价幅度为200万元或200万元整数倍。
八、风险提示
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应考察与踏勘,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后,慎重决策。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浙江省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www.zjzxts.gov.cn/)反映。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被列入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为E级的,依法限制参与省内矿业权招拍挂活动;(2)被列入浙江省地矿严重失信名单的,视为不具有承担省内矿业权招拍挂项目应具有的一般履约能力;(3)被列入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黑名单。
十一、其他内容
1、采矿权竞得人须在《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上述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报告的编制,持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公示结果告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 2、采矿权人在开采前须向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手续,并按国家规定缴纳植被恢复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3、本采矿权终止后,采矿权人应在六个月内自行拆除矿区资产,无补偿。如未及时拆除,视为采矿权人违约。采矿权有效期未满,若因政策性关闭等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关闭矿山,不视为出让人违约,出让人应当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关闭矿山企业缴纳矿业权价款退还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110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按剩余开采年限(或开采量)退还相对应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其他补偿由采矿权人与相关方协商处理。 4、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2号)要求,磐安县人民政府按年度落实采矿权范围内用地指标,共计293.85亩,采矿权出让第一年落实35亩,剩余258.85亩用地指标根据矿山开采实际情况和需要逐年保障,至采矿权许可证到期止。用地手续办理完成前不得开工建设。 5、采矿权人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6、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请竞买人踏勘核实,费用自理。 7、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应考察与踏勘,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后,慎重决策。 8、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浙江省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www.zjzxts.gov.cn/)反映。 9、联系方式(1)出让人及实地踏勘联系人: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79-84667496,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120号。 (2)交易机构及技术保障: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1-88877395、88877263,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3)银行保函业务咨询:中国建设银行,联系电话:0571-85215191;中国工商银行,联系电话:0571-28988008; 中国银行,联系电话:0571-85010344;中国农业银行,联系电话:0571-85213282;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联系电话:0571-56014142; 上述银行在浙江省范围内的网点均可办理。(4)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 http://www.tseal.cn/tcloud/sgtzykey,联系电话:400-0878-198,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楼。 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本公告在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