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等文件精神,受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古鲁板蒿镇李家营子石英砂矿普查探矿权”,项目编号:2024KY005。
一、出让人
名称: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赤峰市松山区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赤峰市松山区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古鲁板蒿镇李家营子石英砂矿普查
勘查矿种:天然石英砂
地理位置: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
面积:2.8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119.5150705 |
42.5705712 |
2 |
119.5148043 |
42.5700775 |
3 |
119.5207834 |
42.5657420 |
4 |
119.5145222 |
42.5641904 |
5 |
119.5137887 |
42.5643955 |
6 |
119.5133445 |
42.5634054 |
7 |
119.5141114 |
42.5631999 |
8 |
119.5134260 |
42.5620556 |
9 |
119.5128155 |
42.5622263 |
10 |
119.5124000 |
42.5613000 |
11 |
119.5123000 |
42.5604000 |
12 |
119.5219000 |
42.5602000 |
13 |
119.5220000 |
42.5612000 |
14 |
119.5235000 |
42.5652000 |
15 |
119.5226000 |
42.5652000 |
16 |
119.5227000 |
42.5706000 |
17 |
119.5245000 |
42.5714000 |
18 |
119.5246000 |
42.5730000 |
19 |
119.5159000 |
42.5731000 |
20 |
119.5148028 |
42.5706555 |
21 |
0 |
0 |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15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以上竞买人资格条件,如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六)竞买人需具备的资金实力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规定,竞买人需具备与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此次探矿权挂牌出让的竞买保证金为15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应于2024年3月15日9时00分前从竞买人单位账户转到指定账户,否则无竞买资格。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03月15日—2024年03月29日
网上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人于2024年2月8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15日9时00分止登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公告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2月08日—2024年03月15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登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全程线上办理,登陆时CA锁需要进行互认,竞买人可去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企业数字证书或个人数字证书。已办理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买申请的方式,竞买人在报名期内插入CA数字证书使用IE浏览器(IE浏览器版本不得低于IE11)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竞买操作,操作手册在网站查询。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竞买人需确认是否参与限时竞价,若参与限时竞价,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人。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二)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竞买人应慎重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本次探矿权出让区域垂直投影范围内油气矿业权设置情况,需竞买人自行了解,承担相应风险。竞得的探矿权存在因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转采的风险,竞买人应了解,承担相应风险。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项目区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出让资料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三)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四)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五)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起始之日起算,延续时按有关规定办理。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义务。 (六)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林地、草地、军事设施、文物保护等相关规定,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拟设探矿权区域内涉及林地、草地,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确需使用林地、草原的,要依法依规办理林地草原审批手续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不能转采等相应风险和损失。拟设探矿权区域内涉及县道和自然村路,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向外100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50米以内禁止探矿采矿,竞得人在探矿或采矿作业时应注意避让,如因公路扩建、改建、拓宽、绿化等原因需要退让时,竞得人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无偿退让,无偿提供公路建设用地不需任何补偿费用,否则由交通部门强制退让,由此造成的不能转采等相应风险和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拟设探矿权区域内涉及老哈河,竞得人不得在河湖岸线管理范围内施工,转采后采矿权范围不得侵占河湖岸线管理范围,竞得人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不能转采等相应风险和损失。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置。 (七)竞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矿权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提出(联系人:李跃东、苏海洋 联系电话:0476-5891938、0476-5891926);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联系人:闫肃 联系电话:0476-8288823)。竞买人一经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矿权现状、出让程序及所列条件完全了解并认可,对交易矿权存在异议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在探矿权竞买活动和合同签订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约影响竞买活动行为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赔偿赔付给出让人,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及确认其竞得人资格的相关文件,并撤销为竞得人已办理的登记手续。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一)提交虚假材料的。(二)竞买人隐瞒事实,恶意串通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三)在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竞买有效期内撤回报价的。 (四)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按挂牌出让公告等文件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的。(五)在公示期间有举报且经调查核实属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未按时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七)在竞买活动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其他违反出让公告、双方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八)经按竞价规则竞价确定的最高报价人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或经资格审核不符合竞买资质条件和要求的。 (九)竞买人不按竞买要求参与竞买和不履行竞买规则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在赤峰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