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及《甘肃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西和县人民政府批准,西和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以下1宗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西和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陇南市西和县汉源镇滨河西路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行政中心统办5号楼3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和县石峡高河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位于西和县城南约40km处,行政区划隶属西和县石峡镇管辖
面积:0.3085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
3744250.26 |
35529712.01 |
|
3744250.33 |
35530393.69 |
|
3743651.82 |
35530393.69 |
|
3743651.82 |
35530266.25 |
|
3743831.21 |
35530266.25 |
|
3743831.21 |
35529712.01 |
* |
1990 |
1860 |
资源储量:推断资源量为763.31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1990米至 186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要求按照《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开采作业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拟出让年限:14.5年
起始价:125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凡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无违法开采记录,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有符合规定的采矿作业方式和作业工具。 3、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具备开发该矿产资源的必要条件,并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4、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01月13日
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有意竞买者于2024年11月28日起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领取《甘肃省西和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6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西和县自然资源局咨询,自行现场踏勘。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6日(工作日)持《西和县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西和县采矿权挂牌出让申请确认表》《西和县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承诺书》,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向甘肃贤易通拍卖有限公司提出竞买申请,提交相关材料,领取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西和县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西和县采矿权挂牌出让申请确认表》《西和县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承诺书》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出让采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有误差。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前应仔细阅读采矿权出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资料,详细了解矿山建设、开采、投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影响因素,做好现场调查,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竞得人须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及《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普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出让人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 《印发 <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本公告在西和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