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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清湾镇六崙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 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http://www.ky81.com 2026/1/24 13:41:17 矿业交易网矿权交易
项目基本情况
矿 种: 其它非金属矿 所在地区: 中国广西玉林市
矿权类别: 采矿权 出让方式: 挂牌
开始时间: 2026/2/13 结束时间: 20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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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北流市清湾镇六崙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 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桂资交采告字〔2026〕3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砂石土类矿产“净采矿权”出让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7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广西博白县双旺镇三张塘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等3宗采矿权出让计划的批复》(桂自然资函〔2024〕7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业权管理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自然资规〔2025〕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强化源头管控有效防范砂石露天矿山“半边山、一面墙”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5〕8号)、《北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细则等两项制度的通知》(桂资交发〔2020〕29号)等有关规定,受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北流市清湾镇六崙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北流市清湾镇六崙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村矿区位于北流市清湾镇北东50°方向的六崙村东侧,直线距离清湾镇约3.7km,距离北流市约60km,行政划属北流市清湾镇管辖

面积:0.6903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2461292.43 37462673.63
2 2461273.09 37462911.42
3 2460957.84 37463141.74
4 2460706.38 37462922.19
5 2460641.65 37462982.70
6 2460177.08 37462870.36
7 2460248.62 37462137.50
8 2460610.30 37462222.36
9 2460720.30 37462398.53
10 2460793.84 37462251.24
11 2460855.49 37462262.13
12 2461003.81 37462572.49
13 2461114.91 37462497.31
* 351.50 160

资源储量:可利用的建筑用石料花岗岩矿资源量(控制+推断)为8715.36万t(合3252.0万m3);可利用的建筑用砂花岗岩矿(强风化层)原矿石量(控制+推断)1324.24万t,净矿石量831.34万t;可利用的路堤填筑用碎石及机制砂花岗岩矿(半风化层)资源量(控制+推断)885.03万t(合351.2万m3)

开采标高: 351.5米至 160.0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可利用的建筑用石料花岗岩矿资源量(控制+推断)为8715.36万t(合3252.0万m3);可利用的建筑用砂花岗岩矿(强风化层)原矿石量(控制+推断)1324.24万t,净矿石量831.34万t;可利用的路堤填筑用碎石及机制砂花岗岩矿(半风化层)资源量(控制+推断)885.03万t(合351.2万m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创建绿色矿山,竞得人需承担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主体责任。矿山开采、生产加工区必须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布置,且各加工工序及废弃物排放需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竞得人需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前与出让机关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和矿山土地复垦合同书,并按照责任书及合同约定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和矿山土地复垦费用。

拟出让年限:20.0年    

起始价:25200.0万元

出让收益率:0.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竞买人应为营利法人。 2.交易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3.竞买人须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的异常名录。 4.竞买人若为境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在竞得采矿权后需军事部门出具同意其在该区域登记采矿权的书面意见后方可登记采矿权,若不同意,则成交结果无效。 5.竞买人须在矿业权交易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6年02月13日2026年03月05日     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网上交易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挂牌出让文件从网上下载获取。意向竞买人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浏览和下载采矿权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01月26日2026年03月03日

申请报名方式:(1)意向竞买人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系统)(http://202.103.240.162:8081/Ggzyjy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用户注册。 (2)意向竞买人通过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了解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办理CA数字证书。 (3)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完善业务类型注册。 (4)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进行报名 。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的“异常名录”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保证金缴纳凭证。 4.保证金缴纳相关事项。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底价不低于起始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人民币50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在挂牌报价期内无人报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交易平台系统宣布挂牌不成交;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交易平台系统不予受理,则在挂牌截止时,交易平台系统宣布挂牌不成交;在挂牌报价期内只有一人报价的,且该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交易平台系统宣布挂牌成交,确认该竞买人为探矿权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交易平台系统公布当前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4分钟倒计时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安全、环保、林业、水土保持等事项须按有关规定依法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及时依法办理矿区生产,生活用地合法手续,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标的瑕疵的影响。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拟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矿石质量与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异,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源储量、开采条件风险,充分评估开发资源投资风险,竞买人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及土地租赁费、采矿权前期相关费用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总体方案中的储量、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出让机关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三)竞买人应知晓因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生态环境、安全、林业、饮用水源、水利工程、国家和自治区产业等政策调整影响或限制矿业权人权利的风险。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的,须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四)用地、用林指标承诺:拟出让矿区范围北流市宝利物资有限公司已完成租地,租用年限至2045年11月14日止;本次挂牌出让不含林地使用权,相关部门根据矿山实际分期协调、办理用地用林手续。在未取得用地用林相关手续之前,竞得人不能违法违规用地用林,办理用地、林地占用手续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五)竞得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须按照采矿权登记规定提交所需的材料,依法申领矿业权证书及《采矿许可证》。竞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限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先期的土地租赁费、采矿权前期相关费用及已缴纳的出让收益不予退还。如有非竞得人自身原因导致6个月内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的,须于期满前向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六)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开采大中型规模矿产资源,采矿权人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在2年内逾期未进行建设或者生产的,无正当理由停工或者停产连续满2年的,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有权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七)其他:如涉及国家出资、资源整合、违法查处、诉讼、信访、权益纠纷等情形对开采工作产生风险。竞得人自行解决采矿权矿区范围外的道路及地上附着物等问题,协调好矿山与周边群众的各种关系,自行承担采矿权出让后因矿区外用地不落实而无法开展生产等各类风险。如竞得人由于上述原因无法开展生产的,矿区范围内的土地租赁费和采矿权前期相关费用(不参与挂牌竞价)出让机关不予退还。 (八)不可抗力的影响。 (九)需到采矿权现场踏勘的,由竞买人自行前往。 (十)拟出让采矿权仅可对建筑用石料花岗岩矿、建筑用砂花岗岩矿(强风化层)、路堤填筑用碎石及机制砂花岗岩矿等进行开发利用,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矿种及编制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如发现有未批准或出让的其它矿种,应停止开采作业,及时采取保护和安全管护等措施,并报告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待有权限的自然资源部门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生产。若故意隐瞒不报、擅自销售或造成国家矿产资源破坏、流失的,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竞得人不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方案》施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给予两次以上责令限期改正的,视为情节严重,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 (十二)开采矿产资源时发现重要地址遗迹、古生物化石和文物的,应当加以保护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玉林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或不按规定缴纳首期采矿权出让收益,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的采矿权,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其违约,竞得结果无效: 1.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曾受到自然资源部门吊销采矿许可证行政处罚且自吊销之日起未满2年的。 4.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三)在本次挂牌活动中,竞买人有违法、违规及违约行为的,将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并承担相应责任,且出让人有权责令竞得人停止开采或者依据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一)该采矿权出让期限为20年,到期后矿区范围内仍有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需要继续采矿的,可依法依规申请延续。 (二)北流市清湾镇六崙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净采矿权”出让矿区范围内的土地租赁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勘探编制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勘查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方案由北流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北流市宝利物资有限公司和北流市新农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完成;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由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完成。北流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负责采矿期间的社会维稳和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并对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管。 (三)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玉林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交易大厅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四)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 (五)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六)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本公告在玉林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1月15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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