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鹿采矿告〔2021〕1号)
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第1期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29号之一4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柳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场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鹿寨县导江乡龙坪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鹿寨县导江乡龙坪屯一带
面积:0.605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2687376.916 |
37368318.703 |
2 |
2687409.137 |
37368521.510 |
3 |
2687369.712 |
37368619.007 |
4 |
2687299.958 |
37368583.851 |
5 |
2687281.049 |
37368619.376 |
6 |
2687284.563 |
37368661.758 |
7 |
2687256.393 |
37368697.183 |
8 |
2687189.039 |
37368709.426 |
9 |
2687146.796 |
37368699.973 |
10 |
2687111.286 |
37368655.129 |
11 |
2687078.478 |
37368654.246 |
12 |
2687036.877 |
37368732.665 |
13 |
2686968.024 |
37368761.301 |
14 |
2686878.476 |
37368728.591 |
15 |
2686862.521 |
37368760.178 |
16 |
2686921.850 |
37368829.731 |
17 |
2686937.098 |
37368888.383 |
18 |
2686908.040 |
37368932.532 |
19 |
2686782.267 |
37368987.549 |
20 |
2686715.660 |
37368998.401 |
21 |
2686700.485 |
37368961.392 |
22 |
2686552.827 |
37368947.666 |
23 |
2686588.896 |
37368825.328 |
24 |
2686397.423 |
37368228.879 |
25 |
2687119.452 |
37368019.518 |
* |
+322.4 |
+100 |
资源储量:12556.37万吨
开采标高: +322.4米至 +1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到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阅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到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阅
拟出让年限:30年
起始价:1697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竞买人须为营利法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0万元。 (二)竞买人须承诺并接受以下出让条件: 1.矿区山场土地、地上附作物和相关设施、周边道路等补偿费用及协调工作,由采矿权竞得人与相关村屯及相关权利人自行协商解决,产生的费用自行负责。 2.竞得人应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1年内按开发利用方案组织建设,如竞得人因土地、林地等原因,致使本采矿权在1年内逾期未进行建设或者生产的,出让人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注销采矿权,并可无偿收回采矿权另行组织出让,出让人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3.竞得人应在竞得采矿权3个月内,按柳州市露天采石场绿色矿山标准化建设规范提交露天采石场绿色矿山标准化建设总体方案,经评审同意后,在竞得采矿权1年内建成标准化矿山。 4.竞得人在开采过程当中直至采至终了边坡,要按开发利用方案分台阶开采,实行边开采边复绿,并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完成矿山生态修复。(三)竞买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名单。 (四)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资格须经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确认,取得《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资格证》。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1月25日—2022年02月11日
地点: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到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矿股获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2022年01月24日
申请报名方式:到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矿股现场报名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确认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挂牌期限届满,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报价低于底价或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鹿寨县导江乡龙坪矿区建筑用石料灰岩矿采矿权出让的勘查成果资料和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的出入,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二)本次矿业权出让收益可以一次性缴清,也可以申请分期缴纳,首期缴纳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剩余部分从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三)矿区山场土地、地上附作物和相关设施、周边道路等补偿费用及协调工作,由采矿权竞得人与相关村屯及相关权利人自行协商解决,产生的费用自行负责。(四)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安全、环保、水土保持、土地、林地、道路、“三废”等事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理,如采矿权占用林地的必须办理林地占用手续。(五)竞得人应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采矿权登记,取得采矿许可证。如逾期未完成办理,采矿权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采矿权。竞得人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回。(六)竞得人应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1年内按开发利用方案组织建设,如竞得人因土地、林地等原因,致使本采矿权在1年内逾期未进行建设或者生产的,出让人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注销采矿权,并可无偿收回采矿权另行组织出让,出让人不退还竞买保证金。(七)竞得人应在竞得采矿权3个月内,按柳州市露天采石场绿色矿山标准化建设规范提交露天采石场绿色矿山标准化建设总体方案,经评审同意后,在竞得采矿权1年内建成标准化矿山。 (八)不可抗力的影响。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名单
本公告在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柳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