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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空气采样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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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86—11—04发布 1987—01—01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气体试样的采集。 1 采样方法的适用范围 1.1 气袋(球胆和聚氯乙烯袋)采样法 适用于采集二氧化碳、氧气、甲烷,一氧化碳和氮气等不溶于水的气体试样。 1.2 化学吸收采样法 适用于采集氮氧化物、硫化氢、二氧化硫和氨等易溶于水的气体试样。 1.3 真空采样法 适用于采集矿井空气中高含量的硫化氢和二氧化硫及爆破后产物中的氮氧化物等气体试样。 2 设备、工具 2.1 采样袋 球胆或聚氯乙烯袋:容积2000ml以上,气密性好。 2.2 波氏吸收瓶 容积150m1,气密性好。 2.3 真空泵 真空度不小于13.3Pa(0.1mmHg)。 2.4 真空采样瓶 容积200ml以上,两端真空活塞要严密。 2.5 采样杆 采样杆用紫铜管做成,每根长800mm,外径12mm,内径8mm,厚2mm。 3 采样前的准备工作 3.1 采样袋气密性检查 新买的球胆或聚氯乙烯袋,要进行气密性检查。检查时,先将球胆或聚氯乙烯袋充满空气,用弹簧夹将气嘴夹紧,然后将整个球胆或聚氯乙烯袋全部浸入水中,检查是否有小气泡渗出。当确认不漏气时,才可采用。对于旧的球胆或聚氯乙烯袋,也需要用上述方法检查气密性。在使用过程中,每月检查一次。 3.2 真空采样瓶的气密性检查 将预先洗净,烘干的真空采样瓶连接在抽真空装置上(见图4)抽真空。当其真空度达到13.3Pa(0.1mmHg)时,关闭采样瓶活塞和弹簧夹3,放置8h后,再打开采样瓶活塞;当其真空度仍维持在13.3Pa(0.1mmHg)时,证明真空采样瓶气密性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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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煤矿|井下|空气|采样|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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