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废矿石变“宝贝” 资源税法“撬”动四川产业绿色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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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的选矿车间内机器轰鸣,一批批矿石持续送入加工设备。经过精细化磨选加工,原本被视为废料的尾矿实现精准再利用,成为后续选钛浮选工序的优质原料,企业每年可借此回收钛精矿约50万吨。 “过去两年,我们凭借伴生矿钛精矿相关政策,累计享受资源税减免近4000万元。”该公司财务负责人朱学艺介绍,这笔减免资金全部投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用于升级选矿浮选设备,有效提升了微细粒钛铁矿的回收效率,每年能为企业新增经济效益超亿元。他直言,资源税法实施带来的税收减免激励,是企业下决心对矿石进行“吃干榨净”式综合利用的关键动力。 2020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正式落地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统计数据显示,过去五年多时间里,四川清洁能源开采企业累计获得资源税减免64亿元,为清洁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截至目前,攀枝花市、德阳市、凉山州等多地已成功入选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名单,区域内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的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6.4%、89.6%、89.5%和71.8%,资源循环利用成效显著。 这些数据的背后,是四川资源产业绿色转型的生动实践:曾经被随意丢弃的废矿石,如今成为企业争抢的“香饽饽”;以往无人问津的低丰度油气田,重新进入规模化开发阶段;长期困扰周边居民的尾矿库“黑湖”,经过生态修复蜕变为鸟语花香的公园……资源税法究竟如何精准撬动资源产业的转型升级? 据悉,资源税法通过税收手段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在推动资源合理开发、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充分彰显了绿色税制的引导调控价值。四川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处长彭新宇介绍,四川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对87个资源品目明确了具体适用税率,整体实行税负平移原则——即通过优化计税方式、合理设定税率等举措,确保企业总体税收负担保持稳定,保障政策平稳落地。与此同时,四川还制定了多项针对性减免政策,例如:企业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可免征资源税;开采钒、钛、硫化氢气等共伴生矿的,减征50%资源税;开采其他类型共伴生矿的,免征资源税。这些政策有效激发了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升级的内生动力,推动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 征税方式的革新是资源税法的另一大亮点。该法律确立了以从价计征为主、从量计征为辅的征税模式。在传统从量计征模式下,征税如同“按筐计价”,无论资源品质高低、市场价格涨跌,企业每开采一吨或一立方米资源,都需缴纳固定税额;而从价计征模式则以资源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税款与资源价格直接挂钩,更契合市场规律、更具公平性。具体而言,当资源价格上涨时,企业税负相应增加,有助于抑制超额利润;当资源价格低迷时,税负随之降低,能够为企业纾困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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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绿色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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