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上午好!
今天在座的大多是想转让矿权的矿主,还有买矿单位、地勘单位和服务机构,都是业内人士。各位的事业命运受矿业权转让市场的影响,都关心市场动态。今天我给大家介绍和分析的是有色金属矿业权转让市场的变化以及适宜对策的选择,我用拍卖公司的一线工作经历来说明这个问题。矿业权转让市场的变化本质上是供求关系的变化,供需双方相互需求程度的变化。拍卖公司通过买卖双方对同一矿业权价值评判的转变可以及时感受到这种市场变化。
一、矿业权转让市场的质变
现在业内已认同,眼前的矿业权转让市场是买方市场。热火朝天的卖方市场什么时候消失的呢?准确地说,卖方市场是在2008年12月份骤冷,2009年1月份结束。如此断言,是因为我们组织的内蒙东部26个矿业权的拍卖恰好在此期间,经历了冷热交替的矿业权转让市场的质变全过程。不是3、5个,20多个矿权转让的共同经历和结局还是可以对市场转变做出客观判断的。
我们曾筹备于2008年秋拍卖内蒙东部的26个矿业权。那时候,除了一级市场,即国土资源厅局组办的探矿权招拍挂以外,同一地区的26个采矿权探矿权一起拍卖,全国少见。在当时矿主倍受追捧的卖方市场,火爆的是肆意发挥的自由交易,规范严格的拍卖程序不讨人喜欢。26个矿业权的拍卖是我十余次赴蒙东一线调研的成果,标志着我们摸清了卖方市场的某种规律。
拍卖规则规定,国有国营单位转让矿权必须有上级单位的批复文件,我们才能接受委托。委托方中的国企有个别矿权还没有拿到批复,几家业主愿意等手续齐了一起拍。那时无人预感矿权转让市场将骤变。为及时做宣传,我们登了拍卖预告。市场反应是积极的,一个采矿权转让就有25家有意竞拍,其中有投资公司、矿产公司、地勘院以及矿山附近的矿老板。委托方上级批复文件12月才拿到,此时锡盟下雪不适宜现场踏勘,拍卖顺延至200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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