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拟对磴口县保陶沟建筑用砂料矿采矿权进行公开出让.公告内容如下:
一、出让标的
本次出让的标的物为:磴口县保陶沟建筑用砂料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料
矿区面积:0.0121平方公里
出让年限:3年
资源储量:(333)级:6.6万立方米
矿区范围坐标:(共由4个拐点圈定)
1,4516707.00,35625580.00 2,4516814.00,35625474.00
3,4516871.00,35625531.00 4,4516764.00,35625637.00
开采标高:1192米---1174.5米.
二、竞买人范围及条件
1、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事业单位、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2、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如需代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竞买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
4、竞买成功后,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10日内交清全部价款;若10日内未交清全部价款,自第11日起每日按价款的2‰加收滞纳金;直至第30日前未交清全部价款及滞纳金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上缴财政.
成交价格为矿业权价款,资料编制费需另付,数额可咨询出让方.
三、竞买起始价:人民币7万元
四、竞买方式:严格按照《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视报名情况决定采取挂牌或拍买.
五、风险提示:矿产资源开采是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因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断续开采的,风险由受让人自担.
六、竞买人在公告期限内,可向出让方咨询或现场踏勘(出让方不组织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由竞买者自行踏勘).
七、竞买人在竞得后,持成交确认书、交费发票、营业执照,向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划定矿区范围.
八、矿区范围划定后,需提交以下资料(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办理采矿登记手续,成为采矿权人,方可进行开采: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
2.安全预评价或安全设计专篇及审批意见;
3.环境影响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
4.土地复垦方案批复文件;
5.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
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及备案文件、责任书、缴费证明;
8.其它申请表.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12月4日至2009年12月18日16:00时止.
地点: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所(临河区利民西街南五中对面原地矿局3楼)(节假日不休息)
十、竞买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保证金缴纳帐户
收款单位名称: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所
开户银行名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邮政局邮政储蓄营业厅
帐 号:100196718890010001
收 款 项 目:矿业权保证金
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