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对物料和工艺、生产设备(装置)、控制及操作系统、有毒介质泄漏(包括事故泄漏)处理、抢险等技术措施进行优化组合,采取综合对策。
(1)防毒对策
1)物料和工艺
尽可能以无毒、低毒的工艺和物料代替有毒、高毒工艺和物料,是防毒的根本性措施。例如:应用水溶性涂料的电泳漆工艺、无铅字印刷工艺、无氰电镀工艺,用甲醛脂、醇类、丙酮、醋酸乙脂、抽余油等低毒稀料取代含苯稀料,以锌钡白、钛白代替油漆颜料中的铅白,使用无汞仪表消除生产、维护、修理时的汞中毒等。
2)工艺设备(装置)
生产装置应密闭化、管道化,尽可能实现负压生产,防止有毒物质泄漏、外逸。
生产过程机械化、程序化和自动控制可使作业人员不接触或少接触有毒物质,防止误操作造成的中毒事故。
3)通风净化
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仍然存在有毒物质逸散且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必要的机械通风排毒、净化(排放)装置,使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限制到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值以下。
机械通风排毒方法主要有全面通风换气、局部排风、局部送风三种。
(a)全面通风
在生产作业条件不能使用局部排风或有毒作业地点过于分散、流动时,采用全面通风换气。全面通风换气量应按机械通风除尘部分规定的原则计算。
(b)局部排风
局部排风装置排风量较小、能耗较低、效果好,是最常用的通风排毒方法。机械通风排毒的气流组织和局部通风排毒的设计,参照局部机械通风排尘部分。
(c)局部送风
局部送风主要用于有毒物质浓度超标、作业空间有限工作场所,新鲜空气往往直接送到人的呼吸带,以防止作业人员中毒、缺氧。
(d)净化处理
对排出的有毒气体、液体、固体应有经过相应的净化装置处理,以达到环境保护排放标准。常用的净化方法有吸收法、吸附法、燃烧法、冷凝法、稀释及化学处理法等。有关净化处理的要求,一般由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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