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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税费主要有哪些
http://www.ky81.com 时间:2009/1/5 16:01:21 来源:无 点击次数:1989

矿业主要税收

  资源税

  (一)一般规定

  资源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资源税为地方税。

  资源税分产品类别从量定额计征,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x单位税额

  单位税额实行等级幅度税额标准。具体适用的税额,根据纳税人所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资源状况,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二)主要减免优惠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免征资源税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受到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2.自1994年1月1日起,对独立矿山应纳的铁矿石资源税减征40%按规定税额标准的60%征收。

  3.自1996年7月1日起,冶金独立铁矿山应缴纳的铁矿石资源税额,在减征40%征收。

  4.自1996年7月1日起,对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减征30%,即按规定税额标准的70%征收。

  5.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暂不征收资源税。

  增值税

   (一)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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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国矿业、矿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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