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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八矿于1966年建井,1981年2月西翼一期工程投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00万t/a,矿井采用一对竖井、主要石门开拓单水平上下山同时开采,对角抽出式通风系统。矿井主要可采煤层有丁5.6、戊9.0、己15、己16.17,三组四层(自上而下),总厚度为11.6 m。煤层均有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自燃等级鉴定为自燃矿井,煤尘爆炸指数为25.47%~35.31%,自然发火期6~8个月,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2003年10月7日,八矿己-12100综采工作面发生了一起瓦斯燃烧事故。在现场直接灭火失败的情况下,采取了封闭己-12100采面的措施,同时采用2台制氮机持续向火区注氮气,并利用瓦斯抽放管对火区进行间断换气,且在己二大巷向采面上隅角打高位钻孔注水。11月27日,又对火区进行了缩封处理,拆除了风巷外段原有的密闭,准备进入采面上隅角处,但风巷距采面约40 m处有一冒顶,随后在冒顶外22 m处新建一道泡沫密闭,并利用高位钻孔向火区注水。截至12月30日,已向火区注氮气142万m3,大巷注水1688m3,高位钻孔注水l000m3,置换火区气体70万m3,使火区逐渐趋于稳定。12月25日,决定启封火区。
1事故发生经过
2003年10月7日19点35分,在机尾干活的工人发现从106架后掩护梁侧护板与风巷封闭墙交接处采空区侧喷出火焰,用水管和机尾的灭火器进行直接灭火,同时向井上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安排矿救护队员下井灭火。随后成立了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具体的灭火方案。
2处理经过
1)第一阶段(封闭阶段)
①直接灭火。采面上隅角9日19:35喷出火焰后,在直接灭火中,20:20和20:54左右又各出现1次喷火,火势不稳定,时大时小并上下游动,灭火效果差,到23:00时,风巷内烟雾大,能见度只有25m,风流中CO体积分数为5.6×10-5,火势有增大趋势。
②封闭。经指挥部研究,决定对该采面进行封闭。密闭规格为板闭+防爆墙(厚2 m)+木段密闭(1 m);封闭方法,先打板闭留口(0.8 m3),紧靠板闭打黄土防爆墙,并留相同大小的口,机、风巷同时施工,然后同时封闭机、风巷留设的板闭口和防爆墙口,封好口后及时撤离现场。封闭工作完成时间:机巷8日 12:00,风巷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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