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名: 密码: 验证码: 3993
客户咨询热线:0315-2738258 13303155855
热门关键词:铁矿 锰矿 勘探设备 破碎机 磁选机 矿山 采矿设备 铬矿

学堂首页 矿权知识 地勘知识 采选知识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矿山管理 安全环保 投资指南 外贸指南
当前位置:首页矿业学堂政策法规 → 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
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
http://www.ky81.com 时间:2023/5/19 14:56:54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117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行安全,维护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石油、天然气管道以及管道附属设施(以下统称管道)的建设和保护等有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建设和保护,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管道保护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社会监督和管道企业负责的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管道建设和保护职责,组织排除管道建设和保护中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要求,协助做好辖区内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市州、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履行下列管道建设和保护的职责:
  (一)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依法组织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参与协调处理管道建设和保护的重大问题,协同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二)公安机关依法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管道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管道企业周边、管道沿线和管道建设区域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打孔盗油、盗气以及盗窃破坏管道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管道建设规划确定的管道建设选线方案,加强对管道周边项目的规划审批监督管理;?
  (四)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管道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国资、林业、气象、地震等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管道企业是管道建设、保护和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管道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建立健全本企业管道建设和保护的规章制度,依法履行管道保护义务,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1] [2] [3] [4] [5] [6] 下一页

关键字:石油天然气
【字体: TOP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您还有问题没有解决,请在下面提问
问 题:
内 容:
联 系 人:
公司名称: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地 址:
邮政编码:
关闭
0315-2738258 13303155855 工作日:8:00-23:00
周 六:8:00-23:00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
X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