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的范围及办理机关
(一)办理的范围:探矿权变更
(二)办理机关: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二、对企业办理手续需申报的相关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的相关材料。
一式2份,按所列顺序装订,未注明复印件的,均为原件:
1.探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电子报盘1份)
2.申请的区块范围图;
3.银行出具的近期资金证明(原件);
4.勘查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5.原勘查许可证;
6.变更的几种情况:
①变更勘查范围的:提交新的勘查设计及附件;(设计及附件电子文档1份)
②变更勘查主矿种的:提交年度报告和勘查工作阶段性报告;
③变更探矿权人名称或地址的:提交工商局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相关批文和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④转让后变更的:提交探矿权转让审批通知书、交易鉴定证书和受让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可不提交年检报告);
⑤变更勘查单位的:变更的申请报告,新勘查单位的资质证复印件,新的勘查合同,设计书,探矿证原件,和原勘查单位解除合同的协议(此条适用于单独提交变更时)
7.申请人与勘查单位签订的委托勘查协议或合同(探矿权申请人与勘查单位为同一主体的除外);
8.交通位置图1份;
9.申请登记所必须的其他文件资料。
涉外项目:(1)申请人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2)合作合资企业章程、合同。
注:1.资料请按上述顺序装订、电子文件用U盘或者移动硬盘上报。
2.第1、2项材料及第6项中的“年度报告”必须使用探矿权报盘软件(下载网址:http://www.yndlr.gov.cn或http://www.mlr.gov.cn)制作,并附电子报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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