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权益法限制在特定条件下使用。
收益权益法是在特定条件下采用收益途径评估采矿权可以考虑的一种评估方法。我国矿山企业的现状是大中型矿山企业少、小型矿山企业多,小型矿山企业具有开采方法比较落后,技术和财务管理不规范,占用资源储量小,产品初级化的特点。采矿权评估中,某些小型矿山企业所能披露或提供的技术和财务经济资料不够充分也不规范,不具备采用现金流量法和收益法的条件;对某些矿山服务年限较短的采矿权,采用现金流量法等其他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可能存在评估结果失真问题。因此,根据这些矿山企业的实际情况,在收益途径评估原理基础上设计了收益权益法,以满足现阶段某些采矿权评估的需要。
一、“收益权益法”方法原理及特点
(一)方法原理
收益权益法是在收益途径评估原理基础上,把收益途径评估的财务模型的计算程序简化,通过采矿权权益系数调整销售收入现值,计算采矿权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采矿权权益系数是通过统计现金流量法和收益法评估的采矿权评估结果而测算出来的,实质是评估价值与销售收入现值之比,它包含着收益途径的全部内涵。在销售收入一定的情况下,采矿权权益系数与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呈正相关关系,与矿山总成本费用呈负相关关系。也就是说生产总成本高的矿山,其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少,采矿权权益系数低;反之,生产总成本低的矿山,其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多,采矿权权益系数高。
(二)方法特点
1.收益权益法是在收益途径评估原理基础上,将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的计算过程简化、用采矿权权益系数代替。
2.收益权益法评估采矿权所需的信息资料比其他评估方法少。
3.由于采矿权权益系数是在其他采矿权评估价值基础上的统计结果,对评估对象自身的地质、采选(冶)条件及经营状况的反映是不够充分的。
二、财务模型及计算公式
(一)财务模型
收益权益法的财务模型为:
销售收入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