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名: 密码: 验证码: 9295
客户咨询热线:0315-2738258 13303155855
热门关键词:铁矿 锰矿 勘探设备 破碎机 磁选机 矿山 采矿设备 铬矿

学堂首页 矿权知识 地勘知识 采选知识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矿山管理 安全环保 投资指南 外贸指南
当前位置:首页矿业学堂外贸指南外贸政策 →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诠释(十七)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诠释(十七)
http://www.ky81.com 时间:2009/3/13 15:49:59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1617

  关于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核销单问题的解释。


  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将货物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后申报办理退税时,不再附送出口收汇核销单。


  执行日期:文到之日。《口货物退出(免)税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发[1999]101号)

[1]

关键字: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诠释
【字体: TOP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您还有问题没有解决,请在下面提问
问 题:
内 容:
联 系 人:
公司名称: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地 址:
邮政编码:
关闭
0315-2738258 13303155855 工作日:8:00-23:00
周 六:8:00-23:00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
X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