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高压线路绝缘子陡波冲击耐受试验 DL/T 557-94
--定义、试验方法和判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1994-12-22批准 1995-05-01实施
本标准参照采用了IEC SC 36B(秘书处)111文件(1991年)《额定电压高于 1000V的架空线路瓷和玻璃绝缘子的击穿试验》标准草案。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压线路绝缘子在空气中以幅值法进行陡波冲击耐受试验的要 求。包括试验方法、试品安装、试验程序、试验电压和波形、击穿的判定、接受判 据,以及试验电压的产生和测量等。并在附录A中提供了陡度法的试验方法,作为 参考件。
本标准适用于高压线路B型绝缘子,目前主要为瓷和玻璃的盘形悬式和针式绝 缘子。其他型式的B型高压线路绝缘子亦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B 311.2 高电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高电压试验技术
GB 775 绝缘子试验方法
GB 813 冲击试验用示波器和峰值电压表
GB 2900.8 电工术语 绝缘子
GB 2900.19 电工术语 高电压试验技术和绝缘配合
3 术语
除本标准规定外,其他应符合GB 2900.8及GB 2900.19的规定。
3.1 陡波冲击
一种波前呈单调上升并由试品在波前发生闪络或击穿而造成截断的冲击电压 波,其波前时间一般在100~200ns之间。
3.2 波前时间
按(0.3~0.9)Um法作图,T1为波前时间,见图A1。
3.3 陡波冲击的电压幅值
直接施加在绝缘子上(详见图1~3)的实际闪络或击穿电压的峰值Um。
3.4 视在陡度
陡波冲击的电压峰值与波前时间的比值,即S=Um/T1。
3.5 单调上升的陡波冲击
在波前时间范围内,电压随时间的增长而上升,但在0.3Um以上部分允许有 不大于0.05Um振荡,0.3Um以下部分不作规定。
3.6 线性上升的陡波冲击
在波前时间范围内,电压以近似于恒定陡度上升,其0.3Um以上部分的非线 性度不大于0.05,见图A1。
3.7 陡波冲击耐受试验
检验绝缘子在空气中耐受一定幅值和次数的陡波冲击的能力,试验中绝缘子若 仅发生表面闪络而不发生绝缘件的击穿或损坏,则认为绝缘子通过了陡波冲击耐受 试验。
4 盘形悬式绝缘子陡波冲击耐受试验
4.1 一般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均应按国标GB311.2~311.4、GB775和GB813进行。 试品应擦拭干净,表面干燥,并与环境处于热平衡状态。试验前瓷绝缘子应经受 5min工频火花试验。陡波冲击耐受试验可不按产品标准规定的顺序而单独进行。
4.2 安装方式
安装方式取决于绝缘子的型式及其金属附件。
4.2.1 盘形悬式绝缘子
盘形悬式绝缘子的铁帽朝下,置于一块尺寸不小于二倍绝缘子直径的接地金属 平板上,从接地平板到绝缘子伞裙的距离应尽量小,但应避免伞裙至平板之间的直 接闪络。在钢脚端,应安装一个尺寸与铁帽相近的球状碗头,以避免钢脚周围水泥 胶装区的电场强度过分集中。钢帽与接地金属板间可有两种连接方式,如图1(a)、 (b)所示。分压器和冲击发生器的引线应与球状碗头的上端相连接。槽型连接绝缘子 可采用类似的安装连接方式。
图1 盘形悬式绝缘子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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