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资金管理,节约开支,减少资金成本,增加企业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内容
集团对下属企业采用“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
1. 各下属企业(不包括外地企业)把所有业务收入全部存入集团指定账户。该账户由集团统一管理,集团与下属企业每10天为一个周期核对业务收入。
2. 下属企业按月向集团呈报成本、费用计划,经集团总裁批准后由集团财务部分月拨转资金至下属企业支出账户。
3. 下属企业存款转入指定账户,同时也享有向集团取得临时借款的权利。
4. 参照国家银行形式,计算存、借款利息。存、借款利率按实际利率执行。
第三条管理办法
1. 在集团财务部设立“内部往来”科目,按各下属企业设二级明细科目,核算各单位的收支。“内部往来”账户的贷方,记录各下属企业的存入数;借方,登记各下属 企业的支款数。贷方余额为存款余额,借方余额为借款余额。
2. 各下属企业总账内也设“内部往来”科目,借方登记存入数;贷方登记支款数。借方余额为存款余额,贷方余额为借款余额。
3.集团与下属企业是每10天核对存、支款数及余额,季度末核对利息情况。
第四条本规定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规定自通知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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