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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绿色矿山十大举措 不符合标准将退出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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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提到矿山时,脑海中的印象大概率是裸露的岩石、荒芜的黄土、稀疏的植被、脆弱的生态……如今,在贵州这些都将成为过去。 近日,为引领和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11部门出台《贵州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考核办法,制定10条措施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意见》及考核办法明确了贵州省到2020年底前完成800个以上绿色矿山建设、选择6个~8个矿产资源重点县(市、区)创建省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争取创建2个~3个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贵州省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70%以上,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到85%以上,不符合绿色勘查、绿色矿山标准的主体逐步退出市场,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美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山建设新模式。 《意见》提出,将采取10条措施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一是建立完善绿色矿山规划体系。科学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合理调控资源开发总量,从源头控制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二是建立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制定煤炭、有色金属、黄金、化工、地热等省级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及绿色勘查标准,明确相关省级绿色矿山指标。 三是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勘查。研究推广应用绿色勘查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探索矿产资源绿色勘查评估制度,加强地勘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 四是全面推进新建(改扩建)矿山绿色矿山建设。从2018年开始对新设采矿权、技改扩能矿山执行绿色矿山标准建设,编制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五是积极推进生产(建设)矿山达标建设。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和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管理制度,强化“三率”、“三废”监督管理,提高资源绿色高效利用、安全生产水平。 六是创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开展市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创建,打造绿色矿业发展样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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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绿色矿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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