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市总工会,各省属煤炭集团公司: 班组是煤矿企业最基层的组织单元,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煤矿基础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是减少煤矿各类伤亡事故最切实有效的措施,对煤矿安全生产意义重大。为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煤矿班组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提高煤矿现场管理水平,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政府领导安排,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山西省总工会联合制定了《山西省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并经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核,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山西省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总工会 2019年1月3日 附件: 山西省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提高煤矿作业现场安全管控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和《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试行)》(安监总煤行〔2012〕8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建设的各类煤矿企业开展班组安全建设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班组是煤矿企业最基层的组织单元,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前哨、任务完成的主体、职工技能提升的基地和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是煤矿企业为了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效能,通过制定和实施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流程和标准,推动实现班组安全生产、质量达标、职业健康绩效目标的管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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