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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关键词:铁矿 锰矿 勘探设备 破碎机 磁选机 矿山 采矿设备 铬矿 |
矿产勘查开发风险投资防范策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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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一:风险投资主体信息不对称 项目投资过程中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法律风险,既包括客观方面存在的外生性非对称信息(即因所投资领域高度专业性而客观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也包括主观方面双方都可能有意隐瞒信息和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的信息不对称。 外方在矿业风险投资前往往要投入相当的资金,派遣自己的技术人员亲自在目标地区进行地质调查和初步勘探。但在实践中有许多问题需要引起高度注意:例如如果可行性研究已经进入了实际地质勘探阶段,就要求实施者拥有《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还必须征得勘探地点矿业权持有人的同意,而且一切勘探结果依法应当属于矿业权持有人所有,必须向其披露,以防止风险投资主体信息不对称的法律风险。 防范策略:投融资合同中明确权利义务,防范风险。 风险二:风险投资协议缔约不能、缔约不当与商业秘密保护风险投资机构与企业谈判的核心成果是《合作勘查开发协议》的订立,这是确定风险投资资金方向与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在此过程中可能涉及三方面的风险:一是缔约不能的法律风险,二是谈判过程中所涉及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保密的法律风险,三是缔约不当的法律风险,如以简单的未来股权转让协议替代风险投资协议,以致未能准确界定双方权利义务。 防范策略:其一,对于缔约不能风险,双方可事先约定缔约成本的承担;如一方存在严重过错的,可以按照《合同法》第42条关于缔约责任的有关规定处理;其二,对于谈判过程中所涉及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保密,《合同法》第43条有原则性的规定,双方可于谈判前具体约定相关的保密条款及违约责任;其三,对于缔约不当的,可由双方就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正,协商不成的可依照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解决。 风险三:风险投资协议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风险投资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涉及两方面的法律风险:一是关于风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二是关于股东权益保护。 防范策略:一是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特别是加强风险投资机构对企业的参与和监管权利;二是以合同形式完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 风险四:风险资本不能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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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产勘查 风险投资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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