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火灾是一种失去控制并造成财务损失或人员伤害的燃烧现象。
发生在矿山企业内的火灾统称矿山火灾。发生在厂房、仓库、办公室或其他地面建筑物设施里的火灾称作地面火灾;发生在矿井的各种巷道、峒室、采矿场或采空区中的火灾称作矿内火灾;在矿井井口附近发生的地面火灾,如果所产生的高温和烟气随风流进入矿井,威胁井下人员安全时,也被称作矿内火灾。
矿山火灾按其发生的原因,有内因火灾与外因火灾之分。前者是由于矿岩氧化自燃而引起的;后者是由于矿岩自燃以外的原因,如吸烟、明火或电气设备故障等引起的火灾。据统计,我国冶金、有色金属、黄金等金属非金属矿山中,外因火灾占矿山火灾事故的80% -9Q%,是矿山火灾的主要形式。非煤矿山的内因火灾,主要发生在开采有自燃倾向的硫化矿物的矿山。
矿山火灾一旦发生,可能烧毁大量器材、设备、建筑物和矿产资源,甚至烧毁整个矿井,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生产停顿。矿山火灾产生的高温和有毒有害气体会造成人员的严重伤亡。
矿山外因火灾往往突然发生,迅速发展,来势凶猛。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及时破灭,则可能造成恶性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事故。国内外矿山外因火灾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事故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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