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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
http://www.ky81.com 时间:2009/12/15 14:34:55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次数:3539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发改运行【2009】3178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完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煤炭局(办),煤炭、电力、钢铁、有色、化肥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2004年以来,煤炭产运需衔接坚持改革方向,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基本形成了在国家宏观调控指导下,企业自主衔接资源、协商定价的新机制,促进了煤炭市场稳定发展。虽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煤炭消费和生产持续增长,供需总量有望保持基本平衡,但受部分区域煤炭资源和运力增长限制,以及一些不确定因素等影响,还会出现局部地区、个别时段供应偏紧等问题。为确保国民经济发展对煤炭的需求,现就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以完善煤炭产运需衔接机制、保障稳定供应为目标,进一步改善宏观调控


  (一)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等,预测全国和区域性煤炭消费需求、生产和交通运输能力,做好煤炭产运需总量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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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煤炭|发改委|产运衔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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