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是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是十分宝贵的战略性资源,《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对其实行有计划的开采。
一、近年来我部加强稀土资源管理与保护的主要工作
一是严格稀土矿业权管理。2005年明确了稀土探矿权、采矿权的部、省两级发证管理权限;2007年将授权省级的稀土矿业权发证权限上收到部;2009年开始原则上暂停受理新的稀土探矿权、采矿权申请。
二是加快稀土资源开发整合。各地大力推进稀土矿开发整合,积极参与稀土行业兼并重组,不断优化稀土矿勘查、开采布局,我部在此基础上于2012年公告了稀土探矿权、采矿权名单。
三是实行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制度。自2006年以来,连续十年在全国实行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印发了《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查开采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9〕165号)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12〕44号),建立了矿山企业月报、季报网上直报制度,加强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管。
四是持续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将稀土矿列为重点整顿矿种,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与工信部等8部委多次联合组织打击非法开采、冶炼分离、销售、走私稀土的整治行动。在我部倡导下,由9省(区)20市(州)地方政府牵头的稀土开发监管区域联动行动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新局面,各省(区)各市(州)的区域联动工作取得成效。
五是抓紧推进稀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2010年起,我部与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采取“以奖代补”和示范工程两种形式来鼓励和支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2013年起,我部公告了稀土等重要矿种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的“三率”指标,将“三率”指标纳入企业考核,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
二、提案涉及的有关问题
一是白云鄂博主东矿区稀土资源保护问题。白云鄂博矿属于品种多、资源大的多金属共(伴)生矿,主矿、东矿相对西矿稀土丰度高。为保护主东矿区稀土资源,同时保证企业正常生产,我部已为包钢办理了白云鄂博铁矿(西矿)采矿权,并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白云鄂博矿有关问题的函》(国土资厅函〔2009〕449号),将西矿开采与主东矿减产直到停采挂钩。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