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各地区及非煤矿山企业强化风险管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方法,明确非煤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推动构建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二)确定每一座非煤矿山及矿山内部各生产区域、岗位的安全风险级别,建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分类制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三)完善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制度,在非煤矿山企业推行安全操作“明白卡”。
(四)针对非煤矿山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环节,强制推行6项重大风险防控措施:
1.单班井下作业人数50人及以上的地下矿山,必须在2016年12月底前将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纳入到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
2.开采深度800米及以上的地下矿山,必须在2016年12月底前安装在线地压监测系统。
3.乘载人数30人及以上的提升罐笼,必须将每半年一次的钢丝绳检验报告(平衡用钢丝绳和摩擦式提升机的提升用钢丝绳除外)和每年一次的提升系统检测报告报送安全监管部门。
4.所有地下矿山必须于2016年7月底前配齐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
5.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及以上的地下矿山,必须于2016年12月底前配备超前探放水设备。
6.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三等及以上等级的尾矿库,必须进行在线监测,定期进行稳定性专项分析。
二、全面提升安全技术装备水平
(一)制定公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三批淘汰落后、第二批推广先进设备及工艺目录。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在限期内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
(三)研究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的意见,推动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不断提高机械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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