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关于支持铝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7日 关于支持铝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重点产业“链长制”的通知》(铜发〔2021〕4号)精神,加快我市铝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打造完整产业链生态,推动全市铝产业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市铝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发展“煤—电—电解铝(再生铝)—铝合金—铝深加工-终端部件”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化、绿色化、规模化和集群化发展,打造全省航汽铝材料工业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二、打造产业发展平台。支持铝产业企业自建或校企联合创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成功创建为省级、的,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20万元、5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三、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指导铝产业企业强化品牌意识,对创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智能制造示范企业、两化融合贯标示范企业、绿色工厂、商标等,成功创建为省级、的,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20万元、50万元。在铝产业推行环保绩效水平分级管控,A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可以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加快化转型。支持铝精深加工和终端制品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对经认定的终端铝加工产品,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10%、20%、30%以上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不累加;当年净增销售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一次性奖励4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五、加大项目支持力度。支持铝产业企业新建生产线,实施关键核心设备和平台系统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改造升级,加快推进“机器换人”,逐步适应“柔性制造”“个性定制”等新要求。对完成生产线建设或完成技改的企业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多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六、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对在铜川注册成立的废铝回收及加工利用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规定,享受国家增值税即征即退相关政策。(责任部门: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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